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召开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召开
本网讯 4月27日下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胜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汉球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军、杨越、杨德银、邓菲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关于接受个别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八届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事项;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清远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审阅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情况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关于我市广清一体化之营商环境一体化推进落实情况报告评议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关于我市打造大湾区旅游度假目的地、助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报告。
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分组审议情况,表决通过《清远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将由市人大常委会按规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告实施。会议还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及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一要提高站位,依法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黄坤明调研清远时的讲话精神,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实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工作。二要赶超奔跑、改革求变抓落实。重点推动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围绕助力“全市十大攻坚克难重大任务”完成以及市委交办6项专项重点任务开展调研,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经济运行监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各项经济运行政策落到实处;要积极助力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百千万工程”、产业园区扩园提质等市委中心工作落到实处;要做好《清远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二审工作。三要自觉带头,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带头落实“两个联系”制度,聚焦群众关心关切,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积极推动“民生微实事立办制”,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深入调研,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推动市委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我市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更大贡献。
文字:许甜 潘伟丽
图片:郭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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