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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清远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大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发布时间:2025-04-27 10:29 来源:平台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对《清远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大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本网讯 422-25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清远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收集与会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并前往连州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清新区进行实地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德银等参加执法检查。

据介绍,《清远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于202361日起施行,是全省首部关于基层治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实施一年多来,较好解决了我市网格划分不够科学、网格员职责不够明确、各部门之间不够协调等问题,为加快推进清远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目前,清远在全省首创探索林长制网格、河长制网格、综治(执法)网格“三网合一”机制,形成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协同落实的“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张网”工作格局;全面完成综合网格图层数据采集绘制踏查工作,实现与省委政法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数据对接,成为全省首批通过省级审验的5个地级市之一。2025年以来,全市网格员共排查网格事件约7.5万件,办结率均达99%以上。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制定实施的重要意义。通过贯彻实施《条例》,把市委“两化”“两员”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到全市基层治理各方面各环节,加快构建我市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良好格局。要深入实施《条例》,以法治力量助推全市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融入司法、进入执法的决定要求,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抓手,进一步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高质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不仅要认真总结《条例》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更要注意发现《条例》实施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为常委会会议提出高质量审议意见提供参考依据。

 

 

许甜 李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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