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环境资源委调研组到我市开展《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3-04-27 09:16
来源:平台管理
省人大环境资源委调研组到我市开展《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立法调研
本网讯 4月25日,省人大环境资源委副主任委员黄诚宽率队到我市开展《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焕雄等参加调研。
省人大调研组先后实地察看了蒙牛乳业(清远)有限公司环境教育体验中心和清远北江生态文明展示馆,并召开座谈会征集立法意见和建议。来自市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环保社会组织、环保企业、环保教育基地的与会代表围绕《条例》提出了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细化开展生态环境教育要求、将生态环境教育纳入相关文明创建考核指标等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调研组肯定了清远市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特别是教育部门组织学生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工作的做法比较有特色。
省人大调研组表示,《条例》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会后将认真、充分考虑我市提出的修改建议,并综合各地市的意见建议,推动该《条例》尽快颁布实施,使我省生态环境教育有法可依,进一步推动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冯耀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