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本网讯 4月8日,市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越,市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总结回顾了市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工作情况,并围绕今后五年工作特别是今年工作进行了讨论,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与会人员还对《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三稿》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市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则同意条例草案修改三稿,建议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杨越要求,市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全省2022年立法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立法工作,为清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
杨越强调,要切实保障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把党言党语转变成法言法语。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做好立法工作,落实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把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在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善于把群言群语转变为法言法语。要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立法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考虑各方面意见,让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扬民主,体现人民意志。要切实加强法委自身建设,善于把自言自语转变为法言法语。法制委员会要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团队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继承上一届法制委员会的优良传统,认真执行有关工作规则,规范法委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张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