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0-11-05 11:39
来源:平台管理
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部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办公室综合科等有关部门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
市人大常委办公室综合科、各工作委员会等有关部门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
7 |
清远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
8 |
其他涉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人大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办公室综合科等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