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4日在庆元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庆元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四年,是我县深入实施“三三战略”、扎实推进二次创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四年,也是我们检察机关不断统一执法思想、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四年。四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县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努力践行新时期的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坚持打击刑事犯罪与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积极投入“平安庆元”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庆元”的部署和要求,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的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批捕起诉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三)正确运用刑事政策,增强办案效果。
(四)认真落实综治措施,促进社会和谐。
二、坚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积极投入惩防体系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活动,不断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一)办案上注重力度、质量、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执法上注重严格、公正、文明的有机统一。
(三)预防上注重教育、制度、监督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结合,积极投入“法治庆元”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保障司法公正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积极强化监督措施,规范监督程序,注重监督实效,不断加大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
(一)强化刑事侦查监督。以监督纠正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法应当立案而侦查机关未予立案或降格处理的案件为重点,采取加强与有关单位联系、收集治安动态信息、参与执法检查等措施,不断加大刑事立案监督力度,并落实跟踪监督措施,共立案监督
(二)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重点加强对量刑畸轻畸重案件的抗诉工作,对一起盗窃案提出抗诉获改判。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抓诉讼标的大、影响大、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集体合法权益等案件的抗诉,共受理各类申诉案件
(三)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在加强安全防范检察,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的同时,重点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防止和纠正对罪犯违法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现象,共提出书面建议
(四)强化自身执法活动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责任制。对自行侦查的案件,实行线索由集体审查把关,立案侦查与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申诉复查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办理,实行多环节的制约和监督;与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相适应,探索监督制约主诉检察官办案行为的方法与措施;开展自身执法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推行“检务公开”,将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工作程序等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并在办案中推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
四、坚持端正执法理念与规范执法行为相结合,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二)业务培训逐年加强,干警素质不断提高。
(三)检察改革稳步推进,执法规范不断加强。
(四)执法保障不断完善,基础建设长足发展。
四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以及有关部门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支持、关心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四年来的实践,使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积累了一些经验。归结起来,就是要牢牢把握“六个必须”:一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自觉用科学发展观认识和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业务与队伍、力度与质量、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保证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必须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切实体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三是必须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把推动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检察机关的独特作用;四是必须自觉服从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找准履行检察职能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效果;五是必须以改革的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深化改革,推进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增强检察事业发展的活力;六是必须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人大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干警服务大局的主动性还不够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了解不深,对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二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检察职能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依法独立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手段、措施、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还有待加强。四是办案经费紧缺,办案装备落后的状况还比较突出,检察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面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加倍努力,切实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一个时期,是全县上下谋求发展再跨越,推进社会更和谐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新的历史进程中,我们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认真落实本次县人代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着力加强检察基础工作,以更高的要求全面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统一执法思想,树立和谐执法理念
按照维护稳定保和谐、服务发展固和谐、反腐倡廉促和谐、化解矛盾谋和谐、保障公平求和谐的总体思路,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中,围绕化解社会矛盾这个主线,始终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把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不断更新思想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二、以服务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进一步健全批捕、起诉环节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坚决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活动,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抢劫、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加大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积极参与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促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各种侵害农民合法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工作机制和办案方式,把依法从严和依法从宽的要求贯彻到办理刑事案件的各个执法环节,增强办案效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平安庆元”、“法治庆元”建设;加强法制宣传,配合做好法律宣传“六进”工作,增强公民法律意识,促进在全社会崇尚法治的风尚;进一步高度重视、认真解决涉检信访问题,完善和落实首办责任制、责任倒查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推行联合接访、下访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
——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
三、以夯实检察基础工作为抓手,推进检察事业和谐发展
——着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事业兴衰成败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使干警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认真贯彻《检察官培训条例》和《“十一五”培训规划》,积极完善岗位学习、岗位训练和岗位技能竞赛机制,大力开展院内互派互挂,强化多岗位锻炼,推进一专多能建设和法律监督说理能力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大力加强检风检纪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
——着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规范执法行为活动,针对各项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现有制度规范进行梳理整合和修改补充,健全完善执法岗位职责规范、业务工作运行规范、执法质量保障规范、检察业务考评规范、执法责任追究规范以及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规范,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规范体系,逐步实现执法办案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以实施民行案件网上办理为起点,逐步实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以科技运用推进执法规范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引导全院干警自觉规范执法,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着力加强管理科学化建设。以建立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管理模式为方向,以机制创新和科技运用为动力,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动态考核,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建立集案件管理、流程监督、质量评查、违法纠正和责任追究于一体的检务督查制度,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效果为着眼点,积极探索内设机构工作机制改革,激发全院干警工作热情。认真总结近年来在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中积累的经验,深入开展、积极争创“强基础、严规范、促公正”先进单位活动,不断赋予基层院建设新的内涵和新的动力,努力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检察机关要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恪尽职守,为我县构建浙南闽北边际区域中心,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庆元作出不懈的努力!
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07年3月5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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