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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元县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08-06-17 15:27:56 | 浏览:467次 ]

  

根据省人大《关于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专项工作报告的实施意见》,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吴继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力度”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提交县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专题调研组,于5月下旬分别到黄田、淤上、四山、荷地、左溪、江根、张村、五大堡等乡镇,对全县“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实施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乡镇干部、农村干部参加)与实地走访察看等方式,了解掌握我县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的建设情况。

一、我县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实施进展情况

2007年初,省政府提出了“两年完成,三年扫尾”解决全省农村饮用水问题的目标。县政府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积极响应,精心组织开展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全县各乡镇总体建设进度较快,成效显著。截止今年5月底,全县已解决了56个村2.3207万人的饮用水问题,占总计划任务10.3151万人数的22.5%,完成概算投资1026万元。在建工程18个,涉及受益人数1.45万人,完成了143个村饮用水水源点的水质检测,今年6月底前可望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按照工程建设计划,今年还需解决4.8887万人的饮用水工程建设,2009年完成扫尾工作,需要解决好2.0744万人的饮用水工程建设任务。在调研中我们感到,我县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进展比较顺利,成效显著的有利因素是:

1、县委、县政府对工程建设的高度重视,农民群众普遍拥护。县委、县政府把我县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作为一项惠及全县广大农村农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县政府还制定出台了《庆元县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作了明确的规定。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也组织成立了领导机构,部分乡镇还成立了供水办,抽调人员,落实责任。村级组织也选派了工程建设质监员,对工程建设实行全程监督,协助施工单位抓好施工进度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各项工作。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符合民心、民意,群众有积极性。

2、工程建设资金政府部分能够得到保障。饮用水工程建设资金由中央、省专项资金、县配套资金及村级自筹资金组成。按照政策,中央财政补助10%,省财政补助30%,县财政每年给予配套资金250万元。此外,县财政还安排了一部分经费,用于工程项目的技术审查、人员培训、检测评估等各项费用支出,各乡镇、村积极筹集建设资金,妥善处理土地征用等各种政策性问题,并采取发动群众投工投劳的方式,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各相关部门积极向上编报项目,整合项目资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村庄配套资金短缺的困难。

3、工程建设责任明确、管理规范。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县水利局和乡镇政府、村两委通力协作,各司其责。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负责工程项目的申报、实施、配套资金筹集和政策性处理工作。工程设计均通过有资级的设计单位设计;县疾控中心负责做好水源点的水质检测;县供水办统一组织做好净水设备和水管、配件等材料的招标采购;工程建设由乡镇组织招投标,在建设过程中,按设计要求建造,对规模以上的项目实行工程监理。此外,县里还成立了饮用水工程质量监督组,负责对全县饮用水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从投入运行的工程建设管理情况检查来看,所有项目均经初步验收后才投入试运行,然后组织竣工验收。对建后的管护问题,各地均成立了管理机构,制定了管护制度,落实了管护责任。为了使工程项目发挥持久效益,树立村民节约用水的理念,各地对用水管理都很重视,专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决定,采取的方式有定时供水、定价供水等,管理的方式有委托管理、招标承包管理、村民代表推选管理等,并对用户按用水量收取水费。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调研组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我县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个别乡镇领导还存在等靠更优惠政策的思想。部分村民认识未到位,认为原来的简陋自来水尚能喝和用,不愿意参加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不进行重新安装,没有饮水安全意识。

2、工程投资大,群众自筹资金落实存在不少困难。一是有些村地理环境特殊,村庄地势落差大,居户分散,饮用水水源大多引水距离长,弯道多且高低不平,造成工程投资和农户自筹资金数额较大,有部分村每户农民承担自筹资金高达500-600元。村民普遍反映在经济上难以承受。二是东部地区外出务工人员多,部分村庄外出人员高达60%以上,外出人员大部分不愿意支付饮用水工程建设的自筹资金,在籍户数与实际安装户数不一致。因此自筹资金落实到留守的农户身上,致使农民自筹资金筹集困难加大,有部分村资金难以落实,导致工程不能按计划实施。三是集中式供水村与村之间较难统一。新增加的附属工程(如管理房、围墙、消毒设备等)未列入设计概算内,消防设施不配套,消防栓与消防管型号不一,消防设备配备不全等。

3、管材供应和材料款支付欠及时,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去年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推进过程中,由于中央、省专项资金没有及时到位,县拨付工程款欠及时,造成乡镇无法及时支付材料款,在销售上存在独家经营,缺少竞争机制,影响到管材及时供应。

4、部分村庄政策性处理工作不够顺利。大部分村庄互相支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但有部分村在政策处理中存在困难,主要原因是受电站征地政策补助的影响,被工程建设占用土地的农户向村里要求给予补助,一些村庄还出现了土地、林地纠纷等现象。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把国家的各项扶持政策向群众进行入村入户入心的宣传,把饮用水工程建设作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激发各级干部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作用,迎难而上,确保年度计划的完成。

2、引入管材采购与供应的竞争机制。在管材采购招投标时,选取多个供应商,引入管材供应的竞争机制,保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需要。同时,统一支付材料款,减少中间环节。

3、进一步完善资金补助政策。对山高、水远、居住分散、农村经济基础差且工程材料运输线长、成本高、自筹资金能力低的村庄。县政府在资金上予以分类补助,对条件特别差,特别困难的村庄,给予补助倾斜,确保千万民饮用水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4、因地制宜实施工程建设。各乡镇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在实行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招投标时,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使农民能够进行投工投劳,以投工投劳的办法抵折自筹资金,减轻农民经济负担。可以通过采取由村两委负责组织,让农民投工投劳。对外出人员要做好引导工作,落实资金,确保自筹部分落实到位。

5、整合项目资源优势。水利、农业、土管、林业等与“三农”关系密切的职能部门,要利用国家各种惠农政策,认真包装和申报各类工程项目,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弥补自筹资金不足的问题。

6、认真抓好监管服务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和监管人员要各司其责,认真抓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实行县、乡、村三级管理互动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切实把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抓实抓好。同时,要加强工程完工后的管理工作,确保饮用水工程长期、安全有效运转。

    为了发挥饮用水工程防灾救灾功能作用,村级应配足、配齐消防设备,政府在资金上予以支持。

 

 

                 庆元县人大常委会农资环工委

                                                                                       二○○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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