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6日庆元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庆元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明所作的《庆元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分二组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我县的教育工作建设,努力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均衡推进,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稳定教师队伍、教育资源布局、寄宿制学校管理、职业教育等方面均取得较大的成绩。但我县农村教育、幼儿教育基础相对落后,师德师风建设有待加强,寄宿制学校工作存在不少的困难,学校办公经费紧缺,教师福利待遇偏低等问题还较为突出。11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对归纳整理的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定,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重视教育工作,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教育、重视教育的氛围。每年要形成一定的有效载体宣传教育、关注教育、理解教育,以进一步坚定教育工作者的自信心,要激励教师、关爱教师、支持教师,以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心。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上级争取对我们欠发达地区教育工作的支持和政策倾斜,给予教育更多更长远的投入。要统筹协调创强工作,切实把创强实施意见落实到位,确保2009年创建省级教育强县任务的完成。切实加强教育质量工作的全面监管和督促,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继续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确保财政对教育拨款的“三个增长,两个提高”,每年提高县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所占的比例;继续规划好、实施好农村学校的完善改造工作,在搞好学生宿舍改造建设的同时,关注教师宿舍的改造建设,改善农村学校软件配套设施建设;要关注农村学校尤其是规模小、学生少的学校办公经费短缺问题,逐步解决农村学校经费紧张的问题;努力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提高教师待遇。
三、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要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尤其是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培养一批德才素质高的骨干教师,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完善考核机制,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职称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规范校务人员的职责岗位,体现校务成员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形成各校上下敬岗爱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对“有偿家教”的规范管理,明确规章,注重落实。从教育和管理双重入手,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着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制订出台适合我县实际的管理规定。采取多种措施,实施多元化引导,注重课堂教学质量,倡导名师义教。教育、规范、惩处相结合,逐步规范我县中小学教师家教的管理工作。
五、完善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努力办出山区学校的特色。要树立正确理念:树立以奉献为基础的“博爱”的育人理念;树立以综合素质为基础的专业发展的成长理念;树立以“保育”为基础的质量理念(小学低年级);树立以“家”为基础的新型师生的关系理念。 要建立培养一支合格的生活指导教师队伍:核定生活指导教师编制,明确职责岗位要求,培养一批责任心强、敢抓敢管的专业生活指导骨干教师,起示范带头激励作用,保证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正规、有序的开展。要搞好寄宿制学校配套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设施建设力度,配备一些必需的文体活动器材,方便并丰富学生校园生活。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建立起多层次的管理网络系统,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
六、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统筹与规划,为实现普及十五年义务教育打好基础。要针对目前幼儿教育工作基础薄弱现状,做好规划,理顺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制定切合庆元实际的幼儿教育办学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切实加强管理,按照“三集聚一集中”的办学原则,在办好县城幼儿园的基础上,力争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幼儿园,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阶段范畴。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四条规定办理,并在三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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