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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县“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08-11-07 16:01:21 | 浏览:97次 ]

  

2008116日庆元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庆元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沈世山所作的《庆元县“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与会人员分二组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会议认为,“五五”普法工作自2006年启动以来,县政府按照“五五”普法总体规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创新方法,全面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工作。通过普法,全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政府依法管理制度日趋完善;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但在普法过程中,存在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普法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工作针对性不强,普法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对归纳整理的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定,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1、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五五”普法工作现已进入关键性的第三年,对照普法工作的目标要求,完成普法工作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各级政府和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将“五五”普法工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同考核。按照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认真抓好落实,推进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工作任务。

2、突出普法工作重点,务求实效。要根据干部群众普遍反映的普法形式单一、普存在盲点和普法氛围不浓等问题,加强普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明确工作重点,注重工作针对性,务求取得实效。当前,普法工作应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干部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和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注重解决普法“六进”中农村、企业、社区等普法难点问题。同时,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专栏等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有效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普法氛围。

3、加大普法工作检查指导督查。县普法办要切实履行全县普法工作职责。根据普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乡镇、部门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坚持日常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有效组织、协调、推动普法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普法办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推动工作的作用。

4、完善“五五”普法保障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普法经费的投入。县财政应根据“五五”普法的工作需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乡镇要将农村普法经费例入财政预算,努力解决普法经费不足问题;二是要完善普法培训制度。加强农村、机关、企业、学校等的普法队伍建设,加强乡镇司法助理员、村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为推进普法工作的深入提供服务。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办理,并在三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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