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30日庆元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庆元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加大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力度”重点建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认真审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的机遇,立足本地实际,精心编制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相关规划,积极筹措资金,及时部署,稳步推进我县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从我县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情况看,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今后任务还相当艰巨。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快建设进度。农民饮用水建设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做好农民饮用水安全工作,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重点抓好村干部和村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他们对饮用水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水利、环保、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更加自觉主动地为“三农”服务。相关部门要继续集中力量,加强对饮用水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做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施工。乡(镇)、村要继续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工程的实施,加快建设进度,使我县农民饮用水工程扎实推进,确保“两年完成,三年扫尾”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投入机制。一是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根据工程实施的难易程度,群众参与积极性大小和自筹资金到位情况,区别对待,给予相应的扶持,以鼓励先进,推动工作;同时要加大对偏远山区经济簿弱村的扶持力度;二是完善材料供应和资金拨付机制,确保供应的材料质量,及时拨付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要把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与“十百工程”、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有效整合资源,利用国家各种惠农政策,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三、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发挥效益。要切实加强工程后续管理工作。乡(镇)、村要重视日常管理,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建章立制,并抓好落实;要加强水源保护,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确保农民饮用水安全;要注重发挥饮用水工程在防火安全方面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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