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30日庆元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8年6月30日,庆元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庆元县2007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决定批准庆元县2007年度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