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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阎昌远等任职的通知
时间:2007-10-19 00:27:17 | 浏览:725次 ]
庆人大干(2007)4号
关于阎昌远等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2007年4月4日,庆元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任命:
阎昌远为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毛时薛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美芝为县经济贸易局局长;
范寿仁为县教育局局长;
余世郁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沈亦平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继仁为县公安局局长;
曾志强为县监察局局长;
吴庆洪为县民政局局长;
杨力民为县司法局局长;
刘义平为县财政局局长;
郑杰民为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
柳昌发为县建设局局长;
彭 中为县交通局局长;
吴存灿为县农业局局长;
陈锦平为县林业局局长;
蔡剑佑为县水利局局长;
江旭奎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局长;
王庆荣为县卫生局局长;
练正娟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林生为县审计局局长;
吴宗岳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光兴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庆元县人大常委会
二OO七年四月四日
抄报: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庆元人大 作者: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