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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会刊第三期(总第九十二期)
时间:2007-10-18 22:26:53 | 浏览:4320次 ]

  关于“劳动法”和“工会法”

 

 

 

 

第三期

(总第九十二期)

庆元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               二OO四年五月八日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1

关于我县2003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3

关于“劳动法”和“工会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8

关于我县2003年度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16

关于同意《大济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的决定………………(26

关于大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的说明………………(27

关于接受沈张富同志辞去庆元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县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32

沈张富同志的辞呈………………………………………………(33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纪要…………………(34

关于召开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36

庆元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38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各代表团临召集人名单(草案)…………………………………(39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及秘书长名单(草案)………………………………(40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41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42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43

关于表彰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县人大代表优秀议案、

建议和承办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44

庆元县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47

县发展计划局局长钟小松的述职报告…………………………(51

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李建强的述职报告……………………(57

县科学技术局局长余世郁的述职报告…………………………(63

关于吴安宁同志任庆元县副县长的决定………………………(71

庆元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政府组成人员名单……………………(72

庆元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审判机关工作人员名单………………(73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纪要…………………(75

庆元县先进县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县人大代表的评选办法77

关于批准庆元县2003年度财政收支决算的决定………………(80

关于2003年度庆元县财政收支决算的报告……………………(81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吴泽民的述职报告…………………………(90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甘忠围的述职报告…………………………(97

关于授予吴安宁同志“人民好县长”荣誉称号的决定………(105

庆元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名单………………(106

庆元县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纪要……………………………(107

关于批准庆元生态县建设规划的决定…………………………(108

庆元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县建设的决定……………………(109

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庆元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111

关于接受吴安宁同志辞去庆元县副县长职务的决定…………(121

吴安宁同志的辞呈………………………………………………(122

庆元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政府组成人员名单……………………(123

庆元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名单………………(124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1225日在县城举行,会期一天。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家生,副主任朱美菊、练荣锡、周诚喜、胡光瑞及委员12人出席了会议(刘敏、余静渊两位委员因公缺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顺发、刘秋霞、柳向阳,县人民法院院长苏一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韦晓云,省人大代表吴肖妮,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吴作荣、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吴永德、县总工会主席吴园娇、县司法局局长吴祥焕、县文体广电局局长郑杰民、县建设局副局长季培军,举水乡人大副主席叶光武、县人大代表王春华,以及县人大机关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县委副书记熊佩飞、县政协副主席何如财、县政协办主任汤云飞应邀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家生、副主任朱美菊主持。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了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二、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03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三、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劳动法”和“工会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03年度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为加强对大济村省级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进一步发掘古村历史文化内涵和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会议在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的说明基础上,审议了大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作出了关于同意大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决定。

六、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关于我县2003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情 况 的 报 告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吴作荣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的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有效实施,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和县人大的部署,县政府于今年11月份对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我受县政府的委托,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基本上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建立制度。自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在全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决定》之后,县政府及时作出部署,从19984月开始到20007月历时两年零三个月,在全县31个行政机关、11个法律授权组织以及20个乡镇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同时,县政府还出台了《庆元县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和《庆元县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办法》。

第二阶段是调整、完善制度。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20029月至12月,县政府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了全面的调整和完善。一是对新设的环保局、药监局、旅游局、森林公安分局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二是对文体广电、科技、国土资源、水利、司法、审计、建设、农业、民政、卫生、人劳社保、财税、林业、发展计划、经贸、工商、质技监局等17个单位,由于职能调整和所执行的法律变化较大,决定对原实施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进行调整。三是对公安、档案、交通、教育、计生、国税、人行、烟草、电信、邮政、供电、气象、残联、房改、盐务等15个单位以及20个乡镇,由于职能调整不大,由各自根据所执行的法律变化情况进行查漏补缺,重新签订执法责任状,实行备案制度。

目前,全县共有56个单位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其中部门30个,法律授权组织6个,乡(镇)20个。

二、2003年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情况

这次政府办根据工作安排下发了庆政办〔2003117号文件要求各部门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自查,并于1110日由政府办、法制办、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12个部门4个乡镇进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一)主要成效。从这次检查结果来看,绝大多数单位的领导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比较重视,列入了议事日程,行政执法人员能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办案过程中,做到手续齐全,建立了立案、呈批、审核、审批、送达手续。对个案的定性准确,认定的基本事实清楚,主要证据比较齐全、充分,有当事人的谈话笔录,证人证言,现场勘察笔录等,达到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相互印证。应用的法律、法规条文比较齐全,量罚基本上得当,执行较为及时。在抽查的45个案件中,最高分达满分,最低分92分。取得了较好的实效,主要表现在:

1、执法关系得到理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和防止了因执法职权不明确而导致的相互扯皮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等不良现象。如县公安局自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实行主办人员责任制,加强了行政执法力度,防止了相互扯皮,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2、执法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化,克服了“重实体、轻程序”的习惯做法,保证了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行为的权威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政府法制的层级监督功能得到强化,通过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日,确保行政执法正常运行。如在2003615日领导接待信访中,有人反映县自来水厂自设执法机构,对自来水用户违规现象进行查处。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即及时对行为进行执法监督,责令主管单位撤销违法行为,罚款全部返还被处罚的用户。

4、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使执法人员认识到自己不仅是行政执法权力的先行者,也是责任的承担者,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必须注重证据,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运转起到了积极作用。

5、已逐步形成执法机关内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对行政执法机关公正办案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如县公安局、县药监局实行行政案件质量评分制度,对每一例行政案在程序和实体两方面进行评分,90分以上为优质案件,60分—89分为合格案件,60分以下为劣质案。

6、改变了旧的行政管理意识观念,促进执法职责转变,在具体的操作中从主要依法政策、方针转变为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职权,从不规范的行政管理局面转变为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管理行政事务。

(二)存在问题:经过这次检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切感到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现状与不断推进的依法行政工作和日新月异的形势发展需要相比,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部门优于乡镇,部分单位领导对依法行政工作缺乏应有的认识,与经济工作相比,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

二是从整体来看,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方法简单,不够文明。

三是部门执法单位程序观念不强,如告知流于形式,没有告知当事人享有双向选择的权利,仍然存在未立案先调查、未审批先决定、罚款和收缴未分离等现象。

四是个别单位(如民宗局)由于人员等客观原因,尚未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是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还应进一步加强,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还不能与法制建设任务相适应。

三、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措施

对于这些问题的存在,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必须从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考核。只有平时严格要求,规范办案,按程序履行才能真正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二)要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目前,各单位、各部门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有不少是非专业出身,法制素质、办案水平都有待提高,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一是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加强自学。二是由政府法制办牵头集中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法律知识培训。三是在行政执法人员增编补员时,要求尽可能录用专业人员。

(三)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在政府内部层级监督的基础上,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强对执法程序的专项检查和督查力度,及时改进执法工作,不断推动执法水平的提高。

 

 

关于“劳动法”和“工会法”

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常务副县长 王顺发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2003814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我县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会法》情况提出的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现就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会法》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劳动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

1、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制意识。贯彻实施《劳动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十六大”精神的具体表现,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县政府对《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将贯彻实施《劳动法》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今年,县政府多次就贯彻实施《劳动法》听取了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的汇报,并要求有关部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抽调人员深入企业、社区、个体工商户进行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宣传,通过标语、报纸、黑板报、知识竞赛、利用12.4法制宣传日上街接受咨询和散发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强化了广大干部职工、企业主和员工的劳动法制意识,为贯彻实施《劳动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将《劳动法》列入全县干部职工普法考试内容,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知法,自觉贯彻实施《劳动法》。

2、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现设有劳动力管理监察科,编制2人,此外设劳动监察大队,编制4人。目前,劳动力管理监察科和劳动监察大队两块牌子一班人马。在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基本到位的基础上,一方面抓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要求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劳动法规,提高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增加执法队伍建设硬件投入。今年县财政拨出专款为执法人员配备了劳动监察工作服装,更换了电脑设备。

2)加强劳动保护。一是将工伤预防与工伤认定相结合。根据《庆元县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广泛开展工伤保险的宣传工作,不断加强工伤认定程序的规范化、合法化,加大调查取证力度。在进行工伤认定的同时,进行工伤预防的检查,加强工伤预防的宣传,切实加强劳动保护。至11月底,已受理工伤案件33起,其中已认定23起,调解5起,正在处理中5起。二是做好劳动鉴定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参加鉴定的成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同时对医疗诊断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严格把关,实行医学鉴定初审委托制,切实解决丧失劳动能力者的后顾之忧。至11月底,共受理劳动能力鉴定24件,已通过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16件。

3)出台了配套政策。一是916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委〔200338号),意见明确了实施再就业扶持政策的目标、任务、重点、对象范围,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实施税费优惠,建立小额贷款担保资金,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援助,实行《再就业优惠证》制度,建立再就业专项资金,强化再就业培训等内容。并就加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就业再就业工作网络,强化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1015日,召开了全县劳动社会和保障工作会议,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副乡镇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就贯彻落实庆委〔200338号文件进一步进行部署。同时,县委县政府制订了20032007职业技能和劳务输出发展规划,明确了目标和任务。至11月底,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327本,举办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培训班28期,培训人数1398人次。此外,全县城镇净增就业岗位815个(指标8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68人(指标2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4%,城镇登记失业率4.4%(指标4.5%);免费为4673人次的外出务工人员办理“就业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实现劳务输出异地就业5885人。二是1017日,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庆元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基金征缴、筹集、组织领导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措施,进一步健全了我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3、对当前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1)狠抓劳动合同的管理。一是抓认识提高。为相关企业无偿赠送《浙江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向全县各企业寄发劳动合同文本,并向企业主宣传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制订适合我县实际的合同文本。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在市人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制订了较为简明扼要、切合我县实际、企业主和员工较为容易接受的劳动合同文本,并要求各单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三是抓劳动合同签订,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指导并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主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和管理制度,深入企业抓好签订工作,并结合劳动年检抓未签和到期未续签的劳动合同的签订。至11月底,我县新增劳动合同签订签证800余份,签订率为60.03%,其中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100%,非公有企业签订率为58.7%

2)加大对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处理力度。一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劳动法规中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做到常抓不懈。除日常宣传外,还在安全生产月、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中,采取上街设摊咨询,散发宣传资料,接受劳动者投诉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二是着力清欠,依法维权。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结合劳动监察的日常巡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予以预警,凡是有职工投诉,做到每案必接并及时给予调处。加大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工资的查处力度,确保稳定。三是做到维权和发展两不误。针对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深入调查、全面了解,积极做好调解工作。一方面做到使职工工资不被拖欠、克扣;另一方面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切实维护好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至11月底,出动检查企业近100户,查获违规违纪企业23个,劳动年检合格52家;调处工资拖欠案件47件,涉及职工216人,支付拖欠工资近25万元;巡查企业60家,对发现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及时给予指出并限期整改;调处劳动争议案件63件,有效地解决矛盾纠纷,维护了企业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

3)抓好“两条例”贯彻实施的准备工作。《工伤保障条例》和《浙江省失业保障条例》将于200411日起正式施行。“两条例”的施行将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障制度,意义十分重大,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做好“两条例”贯彻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认真学习,领会精神。“两条例”颁布后,县人劳社保局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力求做到精通条例,熟练运用条例。二是积极调研,摸清底数。根据条例的新规定,对照我县的实际,组织人员就实施范围及条例施行后将带来哪些变化、有什么不同的效果等进行调研。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用标语、广播、报纸、黑板报、12.4法制宣传日上街接受咨询和印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并在《菇城报》上举办了《劳动与社会保障知识竞赛》,共250余人参加了竞赛。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使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条例,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为条例的施行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四是精心准备,做好衔接。由于新条例与老条例相比有了较大的变化,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精心准备了衔接方案,遗留问题在年底前处理完毕,确保新条例的顺利实施。五是继续加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扩面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扩大基金支付能力。至11月底共有参加养老保险人员9881人,新参保443人,比上年净增341人,基金收入2097.09万元,支付养老保险金1673.05万元,累计结余基金1424.4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942人,比上年净增1110人;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336人。失业保险征缴基金92万元,征收率115%,工伤生育保险3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12.46万元,工伤保险92万元,生育保险47万元。

4)进一步完善社保工作责任制。一是根据庆政发〔200360号文件规定,县政府将社会保险工作列为镇政府、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要求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社会保险工作列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做到分工明确,及时部署,狠抓落实。二是完善劳动保障年检制度,实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和工商、地税等部门联合年检制度,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作为年检的重要内容。县工商、地税部门将县社保处出具的年检合格凭证“社会保险登记证”作为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和领用发票的重要依据。对有能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及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改正,并暂缓办理年检年审手续和暂不允许领用发票。三是县审计、地税等部门加强对企业参保、欠费和资金管理情况的审计、核查和监督。县财政将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投入,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

二、工会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落实《工会法》及《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今年下半年,县总工会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了宣传力度。一是加强了工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对《工会法》的学习,专门安排了二天时间对《工会法》的原文进行通读,逐条理解,并结合工会自身实际工作进行探讨,使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会法》有了一个较深的理解和掌握。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9月份举办了三期以《工会法》为主要内容的学习班,参加人员达150余人。10月份进行一次上街宣传咨询活动,还悬挂了数十幅宣传标语。组织3600人次分别参加了省、市总工会组织的《工会法》及《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和公民道德知识竞赛。三是发动基层工会开展宣传活动,把《工会法》的宣传贯彻引向深入,如梦天公司中秋卡拉OK大赛,就准备了100多道以工会法为内容的试题;百大超市在游园活动中也准备了以工会法为主要内容的抽奖活动;马蹄岙电站工会、供电局工会、教育局工会、邮政局工会、人民银行工会等国有企业和行政机关工会也在活动中大力宣传工会法。通过各种活动,不仅丰富了职工群众的文化生活,也大大提高《工会法》的宣传效果。

2、规范组织建设,强化民主管理

针对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县总工会积极探索工会组建方式。825日,率先在庆元百大商业有限公司试行直接选举办法,选举公司工会主席及工会委员,并获得成功。此后我县还在县水泥有限公司和吉安木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推广,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该办法现已被市总工会向全市各县<市、区>推广。工会直选进一步体现了公正公开原则,增强了工会干部的竞赛意识,真正把工会干部的选择权交给职工群众,从而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强化了企业的民主管理。

3、深入调查研究,解决职工困难

为了解决职工的实际问题,县总工会积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10月份,总工会领导分别带队走访全县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和部分小企业的工会,开展调研活动。在调研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并结合开展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积极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如天竹公司的职工要求帮助他们提高就业技能,总工会就会同有关单位为他们举办一期基本技能培训班;有些职工反映企业发放工资有拖欠现象,总工会领导就积极找企业的老板进行交涉,要求他们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对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困难职工进行调查、登记。

4、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经费收缴

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在继续做好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县财税部门统一收缴的同时,重点抓好公有制企业和非公企业的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并将有关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的收缴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工委,列入重点乡镇工委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经过努力,到目前为止已有松源镇、屏都镇超额完成任务,预计其它乡、镇也能按时完成,全年工会经费收缴估计比上年增长10%


关于我县2003年度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司法局局长  吴祥焕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现依法治国,真正达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需要立法机关依法立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因此,全民普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举措。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我国从1986年开始,已先后完成了“一五”、“二五”、“三五”三个五年普法规划,今年是“四五”普法的第三个年头了。如此大规模的全民普法运动,在中外法制史上是罕见的,其效果也是有目共睹的。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重视下,我县的普法工作也和全国一样,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03年,又在原有基础上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我受县政府的委托将2003年度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3年度普法工作基本情况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着眼依法治国,立足提高全民、尤其是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围绕重点和热点,按照《庆元县2003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县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全县的普法工作。

(一)主动服务抗“非典”大局,广泛深入地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和防“非典”知识竞赛。今年5月,正值“非典”战役的关键时刻,县普法办会同教育、卫生部门联合举办了全县儿童、中小学生及家长共同参与的《传染病防治法》和防“非典”知识竞赛,共发放资料答卷30000份,评出获奖者964名,使《传染病防治法》和防“非典”知识得到广泛普及,深受上级和群众的好评。

(二)着眼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全面开展教师普法。青少年违法犯罪是近年来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配合,但学校的教育、教师的言行尤为关键。为此,我们年初就会同教育部门对全县教师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进行周密部署,并组织编印了《全县教师学法建档考试法律法规汇编》1800多册,重点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教育法》等与学生、教师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利用暑假集中各中、小学校长到县城由普法办直接培训,其他教师则分点集中由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培训,8月,全县33所中小学1800多名教师分点集中进行了年度学法建档考试,并将考试结果列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并载入档案,以引增强教师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组织教师学法培训及建档考试,在我县尚属首次。

另一方面,我们会同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教育局等单位,联系组织“送法到学校”活动,为中、小学生播放《我跟你说——少年犯的自白》大型法制教育系列片,以此现象说法,强化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同时我们还通过为学校推荐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不定期为学校组织法制,讲座,协助郊林中学创办《法与德》法制专刑等,持之以恒协助学校抓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

(三)突出普法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干部职工学法及建档考试工作。提高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是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也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严格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上级普法机关的要求,对全县的在职干部职工,包括中央、省属单位以及部门单位在乡镇基层的站所、网点的在职干部职工计2210人(不含去年已培训的副科以下干部职工)全面组织学法培训,学习培训教材统一采用市普法办编印的《法律知识读本》和县普法办编印的《实用法律法规选编》,内容突出行政部门、法律法规和民事、商事法律法规,以强化公职人员执政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为了推动以自学为主的学法活动,我们还聘请了浙大教授夏立安为在城的200多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作专题法制演讲。

为促进干部职工的普法工作,增强学法的自觉性,县普法办还会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干部职工学法培训及建档考试的通知》,明确规定将学法情况和考试结果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之一记入个人档案,并于118日分21个考点,分别集中各乡镇810名干部职工进行学法建档考试;1130日,统一集中在城的机关单位和松源镇的1401名干部职工在庆元中学进行学法建档考试。县五大班子领导到场巡视,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人事劳动局等单位派员监考,学法建档考试声势浩大,组织缜密,严肃规范,是历年来所少见的,社会反响良好。

在抓好县管干部职工学法培训及建档考试的同时,县普法办还协助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普法办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副县以上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培训及建档考试,为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大力拓展普法领域,认真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和“法律进社区”活动。以此为载体,大力加强农村、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教育网络、阵地及制度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在“民主法治村”创建方面,我们积极发挥法制教育的职能作用,在搞好淤上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各乡镇建立健全村级法制宣传队伍和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组织学习《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村民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广大村民受到深刻的民主法治教育。在“法律进社区”方面,我们首先在州社区试点,然后再向其他4个社区推开,按照“有组织、有制度、有阵地、有活动”的“四有”目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在加强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我们还会同工商部门积极开展个体工商户的普法教育。针对个体工商户人员分散、流动性大、商务难脱身等特点,采取上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利用个协年会进行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经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增强诚信守法观念和自我维权能力。

(五)精心组织“为实现公平正义——法律援助在浙江”大型公益活动,促进《法律援助条例》贯彻实施。今年91日,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这是依法保障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公义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为此,我们按照省厅的部署。精心组织“为实现公平公义——法律援助在浙江”大型公益活动,在松源镇、竹口镇、荷地镇设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共发放《法律援助条例》1000余册,相关资料2300多份,解答咨询300多人,同时我们还联系县梦天木业有限公司、烟草专卖局、民政局、县残联等单位为省法律援助中心捐款1万元,发动司法干警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法律援助捐款计2650元,使《法律援助条例》深入千家万户,深入司法干警心中。

(六)大规模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强化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今年124日是我国第三个法制宣传日,也是“八二”宪法诞生日。为了搞好此次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我县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我们专题向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作了汇报,并于1118日召集机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筹备会广义,下发了《关于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制作了县委副书记、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包建平同志关于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电视采访,活动安排周密细致,有条不紊。124日上午,37个机关单位在石龙街一字排开形成“法律咨询服务一条街”,宣传宪法及各专门法的标语横幅迎风招展,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标语口号遍及城乡,一场规模宏大的法制宣传日活动掀起高潮,连同在此前后的法制宣传报道,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又一次得到加深。

纵观今年我县的普法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普及面广,从各级领导干部到一般干部职工,从医师、教师到中小学生乃至学前班的幼儿,从机关、乡镇、学校到农村、社区,普法对象和普法领域几乎涵盖了社会的全部,可谓是全民普法;二是部门配合,绝大多数部门、单位领导对普法工作思想重视,积极配合普法办精心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法,有18个单位还资助普法办开展本部门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是形式多样,既有干部职工和教师的学法建档考试,又有中小学生、幼儿及家长共同参与的知识竞赛,既采用电影、电视,又有板报、专栏,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四是注重实效,普法内容实用,针对性强,紧扣重点和热点,坚持学法和用法相结合;五是严肃规范,每次考试都统一时间、集中进行,考前做到试卷绝对保密,杜绝往年复印试卷答案、相互传抄的不规范现象。

回顾一年来的普法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看到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是普法工作方式比较单一,创新力度不够,效率有待提高。如:一开展普法工作,要么集中搞个讲座讲一通,要么开出宣传车跑几趟,要么出张试卷照书抄抄,第四个五年普法都快完了,普法形式几乎老套,很少创新,从而影响了普法的效果。二是对普法对象,尤其是公职人员及领导干部学法缺乏制约机制,要求不够严,学与不学、学好学坏一个样的现象依然存在,从而影响了普法对象的学法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影响了普法工作的规范性。三是农村、社区和企业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普及还比较薄弱,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不够健全,教育不够经常,今年虽结合“民主法治村”创建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要建立起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还任重而道远。四是普法工作尚未真正形成合力,普法办的综合协调能力有待提高。

存在这些不足和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以下三点:一是工作经费不足。2003年,虽然县财政已按人均0.3元安排普法专项工作经费6万元,达到市委(200113号文件规定每人每年0.30.5元普法专项经费的低限,但整个司法局2003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共只有93.17万元(其中在职干部人头经费按二类二档每人每年2.17万元安排,计62.93万元,12名离休人员经费18.25万元,5名遗属经费及职工养老保险经费1.99万元,专项工作经费10万),而2002年的总支出是124.28万元,2003年度的总支出预计与去年持平,缺口31.11万元就需要预算外资金弥补,但我局预算外收入规定允许的只有公证服务一项,去年加上违规的公职律师有偿法律服务,预算外收入总额为23.8万。今年七月一日起严禁公职律师从事有偿法律服务,至少减少5万元,因此今年我局的工作经费比去年更紧张。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经费短缺,普法专项经费就自然被其他必需支出所挤占,因此开展普法工作首先想的是如何省钱,创新、规范和发展也就要看与钱有没有冲突,然而,既省钱又有创意、又规范、又有发展的办法总是很少,比如,普法办及至今连一台电脑都没有,一部摄像机也买不起,创新、规范和发展就很困难。二是工作力量薄弱。我局核定编制36名,其中局机关25名,松源镇司法所2名,暂空未配9名。由于司法局政治、福利待遇低,优秀年轻的骨干留不住(今年就外调2名,都是年轻骨干,一名30岁的普法办副科长调莲都法院,一名36岁的法管科长调县检察院),补充新人门槛却又很高(本科),达到标准的又嫌待遇差不肯来,这就造成干警队伍年龄老化。目前,局机关现有的23名干警平均年龄达43岁,其中50岁以上5人,49465人,45415人,40366人,35岁以下只有2人;文化程度:本科2人,大专12人,中专4人,高中5人。局机关干警的这种状况直接影响普法办的工作力量,目前普法办(宣教科)5人中,年均年龄达45岁,大专以上文化2人,3人高中文化,这种工作力量显然难以适应普法工作的创新和规范的要求。三是司法行政职能软弱。司法局虽然也属政法系统,但与公、检、法难以相提并论,他们三家的职能都相对独立,司法局的职能却说不清道不明(法律宣传、法律服务?);他们三家的头头都是副县级的,唯独司法是正科,甚至连财政安排的人头经费,每人也比公安少4000元,比检、法少2000元。我到司法局半年,总的感觉是要做也有很多事,不做也就没有事,平常很少有人问津,除县分管领导及私人朋友外,部门联系工作甚至电话都很少接到。这种职能状况直接影响了普法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工作力度。说老实话,象普法培训、考试,人家能参加就是给我们面子了,再加上由于经费短缺,普法还要向各单位收取点书本费、考务费(机关每人50元、乡镇每人30元),真的感到就像“化缘”一样。

总之,我县2003年度的普法工作是有突破和进展的,但不足和问题也客观存在。克服、解决这些不足和问题,需要我们自身不懈努力,更有赖于县委、人大、政府的进一步关心和重视及各部门的进一步支持。

二、2004年度普法工作思路

2004年是“四五”普法关键之年,因为2005年将要进行“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因此,新的一年我们必须以新的风貌、新的作为,促进普法工作上新的台阶。

(一)认真制定年度普法实施方案,及早部署,周密安排。普法的面要进一步扩大,普法方式要进一步创新,普法的效果要进一步提高,为实现“四五”普法目标、通过验收奠定基础。

(二)继续完善干部职工学法建档考核机制,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学法热情。要积极争取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和考核办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真正列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标准之一,增强普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三)努力创新普法方式,提高普法的实际效果。要在“学”字上狠下功夫,加大普法培训、教育、宣传的力度;要进一步增强普法的针对性,按不同行业、不同对象、分门别类组织学法培训;要进一步加大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与公、检、法及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以案说法,增强普法的感染力。

(四)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的薄弱环节。继续加强农村、社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法律普及工作,真正做到涵盖全面,不留死角。

(五)继续加强部门协作、社会配合。整合普法资源,努力形成合力,推动年度普法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六)大力加强司法干警队伍建设,提高普法队伍的政治、业务水平和工作热情。要进一步加强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倡导奉献精神,做到甘于清苦、乐于奉献、奋发有为;要积极争取领导重视、财政支持,千方百计解决经费困难、工作装备落后等制约普法工作深入发展的瓶颈问题,努力改善司法干警的工作条件,进一步提高工作热情;要重视补充新人,增强普法工作力量,适应普法工作要求。


关于同意《大济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的决定

20031225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委托浙江东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大济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进行了审议。会议主要审查了《大济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的规划原则和要求、保护区范围、保护目标、保护内容和保护规划主题等。会议认为《大济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符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大济村的古村特色风貌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有利于发掘古村历史文化内涵和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会议原则同意《大济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并要求县人民政府按规定上报审批落实。


关于大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的说明

县建设局副局长  季培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庆元县人民政府委托,就大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的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大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背景

在浙西南的土地上,有一座风貌古朴,个性鲜明的山区小村,历史上在这里曾孕育了26名进士,当之无愧的被誉为“进士村”。长年以来,由于交通不便和缺乏宣传的原因,“进士村”一直少为人知。同所有其他历史古村一样,大济在经济发展的同时面临着古村保护的问题。如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并协调保护和经济发展以及居民生活改善之间的矛盾,已经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19981026日,庆元县人民政府上报省文物局要求将庆元县大济、月山两村列入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20002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0027号《批转省文物局、省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报告的通知》)同意将庆元县大济村列入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

根据省人民政府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的要求,受庆元县人民政府委托,庆元县建设局于20029月份委托浙江东华规划建筑设计公司编制大济村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

二、大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编制过程

根据庆元县人民政府的要求,省先组织测绘队在20029月份前完成地形图测量,随后庆元县建设局与规划设计单位取得联系,于20029月正式委托浙江东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承担大济村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经过几个月的调查研究、资料整理、分析论证,于20021120日前完成保护规划方案。庆元县人民政府于20021130日和20021231日先后两次组织各职能部门和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形成正式文本并上报省人民政府。20036月上旬经省专家充分论证,浙江东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专家意见又一次进行了修改。通过以上几次修改,几易其稿,形成了现今的这个规划文本。

三、大济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规划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体现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保护规划运用整体性原则、发展性原则、展示性原则,做到因地制宜、重点保护、立面保护、结构保护和内部功能更新,达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具有特色的反映明、清大济风貌景观,充分发掘大济“进士村”的历史文化内涵,力求在保护传统特色的同时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为大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使其成为有独特风格的古村。

(二)保护规划的内容

保护规划的内容是保护古村范围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具体的情况划定不同的保护范围,保护传统街区和居民的空间格局,开发旅游服务。完善市政配套设施,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适应现代人的生活需要,开辟村里停车场、溪河绿地。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尺度和色彩,为传统文化的继承和传统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的空间。

(三)保护规划的目标

保护规划的目标是充分协调历史遗产保护和更新、开发旅游和改善居民生活、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等问题之间的关系。具体目标是:保护大济独具特色的明、清传统风貌,创造特色环境,充分挖掘大济丰富的历史人文底蕴,开发旅游服务,带动大济村地方经济的发展。

(四)保护规划的范围

大济村保护范围划为2个层次:重点保护区、风貌协调区。

重点保护区是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空间结构比较完整,传统风貌保存较为完好的,能够典型反映地区历史文脉(包括建筑、文化、技术、艺术、风俗、习惯等)的成片的历史地段。面积约11.3公顷。(具体范围界线见保护等级划分图)

风貌协调区是指重点保护区外100200米的地带,面积16.3公顷(具体范围界线见保护等级划分图),要求在此范围以内的建筑和设施在内容、形式、体量、高度上要与保护对象相协调。

合计范围27.6公顷。

(五)建筑高度控制规划

保护区划定三个层次的高度控制区。第一级为保持现状区,第二级为6米檐口高度控制区,第三级为9米檐口高度控制区。

(六)土地利用规划

1、根据保护古村特色与风貌的原则,通过对现状的土地使用进行合理调整,以达到科学地使用土地,从而更好地维持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风貌特色。同时又改善居民生活,发展旅游,成为大济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2、古村内的土地使用规划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综合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要求,对于古村的土地使用进行调整和深化。

(七)人口规划

保持古村一定的居住人口,控制在600人以内,通过改善居住环境和住宅内部生活设施,提高居住生活质量。

(八)道路交通规划

1、严禁机动车辆穿行保护区,在所有古村步行出入口都设置入口标志。

2、环村路为机动车道,该道路主要起到消防通道的功能。

3、古村内部街巷为生活步行道。

4、规划将老乡政府改造成停车场,占地面积为0.1公顷。

(九)旅游规划原则

1、旅游开发应结合保护工作的实施而逐步开展,分期开发。

2、旅游开发遵循适度开发的原则,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旅游开发战略。

3、形成以文化观光、古地道观光为特色、休闲度假为辅的旅游系统。

(十)防洪规划

古村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对河道进行驳岸处理,清除河道淤积,完善古村内部的排水系统,加强周围破坏的山体绿化,防止泥石流和山洪的爆发。

(十一)消防规划

保护区内的火灾隐患较多,需从各个方面进行消防设防。主要依据国家颁布的《古建筑消防规范》,并结合保护区的实际情况进行。

(十二)市政设施规划

日供水规模达到100/日,规划建成环状供水体系。远期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污水接入庆元县城市污水管网系统。电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在重点保护区要求入地。用电负荷为800kw,建设容量1000kw的变(配)电一座。

(十三)环卫设施工程规划

规划重新布置垃圾收集点,并在保护区内共设3座公厕。公厕的建筑形成应与古村的风貌相协调。

(十四)空间景观主题区域及景点规划

保护区在地域空间上形成“传统居民、宗教文化、自然风光”三片主题景观区域,根据规划的三大景区及其主题,为丰富展示和利用的内容,在各景区设置若干景点,景点的设置必须围绕景区主题展开。

另外,保护规划对传统建筑的保护和规划的实施提出了整治策略和措施。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根据地方的实际经济能力,抓住矛盾的主要点,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有效的保护工作当中去。

关于接受沈张富同志辞去庆元县人大常委会

委员、县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031225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沈张富同志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辞职请求,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会议决定,接受沈张富同志辞去他担任的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庆元县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县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本人要求辞去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和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请予批准

 

 

辞呈人:沈张富

二OO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纪要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04225日至27日在县城举行,会期三天。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家生,副主任朱美菊、练荣锡、周诚喜、胡光瑞及委员11人出席了会议(吴建华委员因公缺席、洪望生委员请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志强、江少伟,县人民法院院长苏一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韦晓云,省人大代表吴肖妮,县发展计划局局长钟小松、县财政局局长吴荣伟,岭头乡人大主席毛昌烈、县人大代表胡永娟,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李建强,以及县人大机关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县政协副主席何如财、县政协办主任汤云飞应邀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家生、副主任朱美菊、练荣锡、周诚喜主持。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变更情况的报告。

三、会议审议提出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各代表团组成及其临时召集人名单、主席团及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财经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日程安排(草案)。

四、会议审议决定了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五、会议审议作出了关于表彰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县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和承办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六、会议听取和初审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庆元县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七、会议听取和初审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庆元县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八、会议听取和初审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九、会议听取和初审了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十、会议听取和初审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

十二、会议分别听取县发展计划局局长钟小松和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李建强书面述职报告,听取和审议县科学技术局局长余世郁述职报告,听取县人大调查组关于县科学技术局局长任职情况的调查报告。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进行评议在我县尚属首次。

十三、会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

关于召开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04225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323日在县城举行,会期4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胡雄光代县长关于庆元县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县发展计划局局长钟小松关于庆元县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庆元县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听取和审查县财政局局长吴荣伟关于庆元县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庆元县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4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家生关于庆元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法院院长苏一中关于庆元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韦晓云关于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选举庆元县人民政府县长、增选(补选)丽水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庆元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八、其他事项

庆元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69名。县十三届人大换届选举时实选代表168名,因工作需要原预留1名。县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闭幕以来,荷地镇(三)、(四)选区选举的吴葆春、占志妙,五大堡乡(三)选区选举的陈建波,省直属(二)选区选举的顾建等4位代表调离庆元,驻军单位选区选举的沈张富因工作需要辞去代表职务,荷地镇(三)选区选举的张良定病逝,这6名的代表资格已经终止,加上预留代表1名,共出缺代表7名,实有代表162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组织提名,县人大常委会分别依法在6个选区组织了补选和增选,计财(一)选区选举的钟小松,省直属(二)选区补选的姚跃津,驻军单位选区补选的缪坤延,荷地镇(三)、(四)选区补选的刘高深、吴法远、蔡小华,五大堡乡(三)选区补选的叶旭勇,共产生7名代表。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169名。

特此公告。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各代表团临时召集人名单(草案)

2004225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提出)

 

第一代表团     吴青松     毛晓荣

第二代表团     蔡剑佑     吴文剑

第三代表团     毛时薛     胡东跃

第四代表团     刘义平     叶春梅

第五代表团     刘高深     沈亦平

第六代表团     吴世火     叶时林

第七代表团     吴维北     姚昌荣

第八代表团     陈承源     杨信佳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

主席团成员及秘书长名单(草案)

2004225日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提出)

 

主席团成员(33名,按姓名笔画为序):

王林生      王顺发     毛文英(女)    毛时薛

        叶旭勇     包建平(女)        朱美菊(女) 

        刘义平     刘必海        刘高深 

杨小华             吴世火        吴青松   

吴松平      吴建华     吴建新        吴维北 

余静渊             陈承源        陈鸿斌 

周诚喜      练荣锡     胡光瑞        胡雄光 

洪望生      夏家生      蔡小华        蔡剑佑

熊佩飞

秘书长:练荣锡(兼)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

2004225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提出)

 

 

蔡小华   胡雄光   夏家生   包建平

陈鸿斌     熊佩飞     叶旭勇     朱美菊   

练荣锡     周诚喜     胡光瑞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2004225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提出)

 

主任委员:练荣锡

副主任委员:汪 

委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王文芳    毛昌烈    毛晓荣    叶光武    余小平

吴小青(女) 吴世鸿    吴建新    吴登聪(女) 郑长铎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2004225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提出)

 

主任委员:周诚喜

副主任委员:吴泽民    毛文英(女)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叶根远   吴义达   吴永清   吴松平

吴学水     吴绍吉   陈丽娟(女)   陈锦华  

洪望生     姚昌荣

 


关于表彰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县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和承办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4225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态度,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思路,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向大会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共237件。这些议案、建议涉及全县政治、经济、交通、教育和社会事务,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我县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落实代表议案审议意见和承办代表建议中,各承办单位领导重视,强化措施,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建议,努力提高办理质量,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强化激励机制,调动县人大代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积极性,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促进承办单位认真负责地办理落实代表的议案、建议,不断改进和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优秀议案、建议和承办代表议案、建议先进单位评批活动的决定》,在民主推荐、初审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经认真审议,决定对吴良平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实施依法治脏,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吴绍吉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强劳务输出管理,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吴登聪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出台下山脱贫扶持政策等3件议案和潘永发等代表提出的7件建议,县教育局、县水利局等2个承办单位和胡东跃等3位承办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名单如下:

一、优秀议案(3件)

1、吴良平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实施依法治脏,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议案(第26号)。

2、吴绍吉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强劳务输出管理,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议案(第36号)。

3、吴登聪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出台下山脱贫扶持政策的议案(第73号)。

二、优秀建议(7件)

1、潘永发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安全与法制教育的建议(第21号)。

2、汪剑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依法做好城市详细规划的建议(第25号)。

3、吴维北代表提出的关于重视研究锥栗储藏加工的建议(第47号)。

4、吴义达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出台政策处理好保护生态中农民增收的建议(第75号)。

5、吴世鸿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工业专业区建设加速庆元工业经济发展的建议(第67号)。

6、姚廷寿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关注失地农民问题的建议(第110号)。

7、吴松平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香菇文化的开发和保护,建设中华香菇文化第一村的建议(第140号)。

三、承办代表建议先进单位

县教育局    县水利局

四、承办代表建议先进个人

胡东跃(县教育局)    叶增庆(县政府办)

占康宁(县水利局)

 

庆元县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

2004225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共庆元县委的领导下,围绕第一要务,立志二次创业,把保障和促进全县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首要职责,把积极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和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依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与时俱进,锐意进取,不断把我县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促进庆元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

一、依法召开好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1、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拟于20043月份召开。常委会要将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细致地做好大会各项筹备工作。要部署好大会各项报告的起草工作。认真组织代表进行会前视察,开展代表活动,为代表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建议作好准备。会议还将依法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增选(补选)丽水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二、突出工作重点,依法履行职能,加大监督工作力度

2、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年度普法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四五”普法计划的实施。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

3、扎实有效地开展执法监督。根据上级人大统一部署,对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及环境保护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围绕我县工作重点,选择一部法律法规就其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要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清理规范性文件,保障《行政许可法》在我县的顺利实施。

  4、不断深化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工作。继续督促“一府两院”进一步理顺执法体系,明确执法职责,完善配套措施,充分发挥常委会监督指导和总体推进作用。

    5切实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要围绕第一要务,抓住全县经济运行、财政预算执行、招商引资以及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改进监督方式,逐步拓宽监督领域,依法进行监督和行使决定权,促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今年要认真组织好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进行评议,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对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

    6、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监督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法律规定和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免制度行使好任免权,继续坚持被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学法考法、任前考察审计、供职表态、拟任谈话、审议表决、颁发证书、就职宣誓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对选举和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工作,加强对选举和任命干部的监督。今年拟对1位副县长和县府办、县发展计划局、县经济贸易局、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监察局等政府职能部门主任、局长,以及2名“两院”副职和2名审判、检察工作人员进行评议。

三、进一步密切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7、加强与代表的联系。继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日制度,自觉接受代表的监督。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重大事项向代表通报、组织代表持证视察和参加执法检查、评议等行之有效的制度,为代表知情知政、执行职务创造有利条件。继续为省、市人大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有效服务。

8、改进代表工作,丰富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继续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代表的学习培训。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不断探索新的活动形式,努力为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扩大活动空间。继续开展选民评议代表工作;建立和完善制度,认真做好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的评选工作。

9、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督办工作,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率,保证代表的民主权利真正落到实处。

10、加强对乡镇人大的联系和指导。切实增强指导乡镇人大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的针对性和目的性。重视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政治法律和业务素质。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促进乡镇人大之间工作交流与沟通,提高乡镇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11、切实做好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大对重要信访件的督办力度,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12、把加强学习和思想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常委会例会学法等学习制度,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县人大干部季度学法讲座制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深入系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以更好地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水平,推动我县人大工作新的实践、探索与发展。

13、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围绕监督工作以及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促进本县改革发展稳定的有关课题,如小水电开发、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旅游开发等,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发挥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作用,不断提高议事效率和水平。

14、坚持不懈地抓好人大机关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工作和内部管理制度,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大局意识和服务水平。继续完善常委会各室委的工作责任制,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我县国家机关整体效能。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机关办公自动化水平。

15重视人大理论研究及宣传工作。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常委会决策提供支持。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式,拓展宣传阵地,认真办好《庆元人大信息》,尽快开设县人大网站窗口。

16、进一步加强与省内外兄弟县市的交流与联系,拓宽视野,取长补短,不断学习新鲜经验,促进常委会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县发展计划局局长 钟小松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自去年6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庆元县发展计划局局长以来,我履行职责到位,作出承诺兑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依法行政,勤奋学习,认真工作,团结同志,清正廉洁,敬业爱岗,为庆元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根据庆人大办〔200337号和〔20041号文件指定,作如下述职汇报,请予以评议。

任职以来,坚持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第一要务,以科学的发展观为中心,以大课题、大规划、大项目为抓手,确保粮食安全、物价稳定、统计准确,努力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发展计划局,为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当好参谋。

一、以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为宗旨,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发展计划工作要有四个新突破即一是重点工程建设有新突破;二是项目资金争取有新成效;三是重大前期工作要有新进展;四是务虚工作能力有新增强的工作要求,不断拓展思路,严格要求自己,力求有高的工作成效。

1、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的战略。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积极地出思路,编规划,完成了2004年庆元县人民政府工作要点初稿的拟定,同时积极深入基层调研,相继完成了《浅谈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庆元县实施省“五大百亿”工程项目衔接的思考》、《价格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18篇调研文章,为庆元今后的发展进行了探讨。及时完成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的分析报告和预测、预警及提出对策和建议;按照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建立了政府职能部门经济形势分析例会制度;做好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报告工作,及时编印《庆元县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办好《庆元统计资料》,搞好统计数据调研,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

2、切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库的建设,积极包装项目,争取上级对我县资金、政策扶持。在人手少、经费紧缺的情况下,积极配合有关责任单位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完成了公检法项目、战备公路、自来水扩建工程、食用菌检测中心等一批项目的前期工作。坚持从建章立制入手,建立重点工程责任制,严格执行“五项制度”,加大督查力度,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检查督促,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如期实施;严格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重点抓好左溪一二级电站、龙井电站、农网改造、绕城公路、新车站、自来水扩建工程、公检法项目等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报批制度和管理程序。以抓大项目入手,组织包装了一批高质量、可操作的重大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省补助资金,2003年向上级共争取各项资金支持4509万元,创历史新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环境,切实转变职能,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审批时限提速30%,审批中心发展计划局窗口得到了社会的好评。

3、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1亿元,增长44.68%;全县重点项目20个,总投资3.34亿元,完成计划107.6%。阁门岭桥、官下线砂改油、公园广场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城防工程等项目顺利完工投入使用。55省道庆元县城过境段、55省道荷上公路、左溪一二级电站、黄水电站、冯家山贵南洋电站、自来水扩建、电力生产调度大楼等项目进展顺利。水、电、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有了进一步改善。

4、加强价格管理,完善粮食安全保障,确保物价稳定,粮食安全。积极推进公共基础产业价格改革,对县自来水价格、液化气价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积极发挥价格监测职能,提高预测预警能力,积极采取措施应对价格波动。开展专项检查、整顿和清理乱收费,健全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围绕“三农”问题,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成立了20个农村物价监督站,巩固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成果。组织制定了《庆元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确保粮食供需平衡和市场稳定,积极做好粮食收购计划落实,在市场粮价波动的情况下,仍低价收购粮食118万公斤。同时加强仓储管理,实现“一符四无”实绩100%,加强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做好各项粮食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二、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发展计划局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县发展计划局(粮食局、统计局)是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主管物价、粮食、统计、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

1、强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实践能力和工作水平。坚持周一晚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以集中学习、自学、领导发言、组织观看电教片、收看电视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经济知识、科技知识、业务知识等,理论联系实际,边学边改,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成人高校学习,参加省市各类培训班,全局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组织四五普法考试、上街宣传服务,组织篮球队参加“中国信合杯”比赛等活动,既丰富了干部的生活,统一了思想,使全局干部职工上下齐心协力,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奔小康而努力工作。

2、理顺关系,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和班子建设。上任后不久,对局领导班子进行分工,明确了责任。制定了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建工作计划、学习教育计划,实行党组统一领导,建立了党组议事规则,民主决策,认真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均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张榜公示、党组讨论、决定任用等程序,同时调整下属党支部,由原来的8个党支部调整为5个党支部,理顺了党员组织关系。

三、完善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建设

1、从建章立制着手,坚持“以规章制度约束人”。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发展计划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调整纪检组成员,落实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定期向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向第一责任人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注意防范。从严教育,自觉倡廉;从严管理,以管促廉,从严监督,监督保廉,切实做好党员干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和管理。

2、率先垂范,做清正廉洁的表率。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打牢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时刻记牢权力是责任、是义务、是奉献,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干净做事,带头规范从政行为,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办事程序

任职以来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浙江省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粮食收购条例》、《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

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法制学习培训制度》、《行政处罚程序》、《案件审理工作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执法,行政处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2003年没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办的提案。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任职以来,尽管一直兢兢业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上任时间短,业务还存在不熟悉的地方,与组织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

工作上,项目前期工作由于经费紧张投入不足,前期工作做得不够深入、细化;项目库建设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完善;机构内部由于人员身份多样化,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开拓创新不够,视野不宽,对大项目等包装缺乏认识,工作方法缺乏艺术性等。

学习上,理论学习不够,对理论学习有任务观点,学习不够积极主动。同时政治理论学得也不够深不够透,对学习目的不明确,不能系统学习,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深。同时,发展计划局属综合部门,涉及知识广,现阶段学习的重心主要是业务知识,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个人修养上由于脾气直爽,有时不注意工作方法,容易得罪人,今后有待进一步提高。

上述困难和不足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生活中不断加以修正和提高。

     

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建强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199812月,我在县人民法院第一次“竞聘上岗、双向选择”活动中,经院长提名并报经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任命,于1999122日走上刑事审判庭庭长这一工作岗位,任职期间做到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现将五年来履行职务的情况报告如下。

    作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其职责是:忠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人民,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为此,必须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扎实、品德正直、廉洁清正。这就为我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五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能紧紧围绕全县的工作大局和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明确职责目标,找准位置,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团结全庭干警,齐心协力,使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各级领导的肯定。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修养。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刑事审判工作,我能始终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思想,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增强大局观念和政治敏锐性,提高自身在性格、品德等诸方面的综合修养,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接受监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边学习、边思考、边整改,反思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的方向,理论水平和政治修养有了新的提高。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司法水平。参加工作后我一直在法院从事审判工作,积累了一定的审判工作经验,这些经验是宝贵的,但仅凭经验是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的。为此,我系统地学习了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审判工作中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开庭审理关、定性量刑关、程序制度关和法律文书关,做到工作细致、证据扎实,坚持调查研究,严格依法办案,使审结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不枉不纵,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五年中,全庭共办结各类刑事案件550件,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41件,公诉机关提起抗诉的1件,被告人上诉而公诉机关同时抗诉的1件,上、抗诉率为0.78%,二审改判3件,其中2件都是附带民事部分改判,还有一件案件因对法律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定性不当而被二审发回重审。而从2000年起到现在,没有案件被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所在庭室因案件质量高,审判业绩突出,受到省、市、县的肯定,先后被评为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和本院年度先进集体,并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同时,工作之余能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先后参加省高院举办的全省法院刑事审判疑难问题研修班及最高院在丽水中院开设的法律专业本科班的培训学习,现已取得专业本科文凭。工作中能虑心向各位同事请教学习,探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司法水平。

三是牢记宗旨,加强作风建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努力实践这一宗旨,是一名共产党干部人生价值的最高体现,为人民服务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刑事审判庭作为人民法院的一个窗口,其审判人员特别是庭长的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而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庭长的工作作风,就是党一贯倡导的紧密联系群众的作风。基于这样的认识,五年来,我在开展审判工作过程中,能始终做到牢记宗旨,走群众路线,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认真倾听群众对审判工作、案件质量的意见,对上门控告和反映问题的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语言文明,人格尊重,反映问题合理合法的,认真予以研究解决,不属于人民法院解决的,耐心告知当事人解决问题的途径,取信于民。在庭室内部,能把干警的冷暖病痛时刻挂在心上,经常以各种形式倾听干警的意见,关心干警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把干警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及时解决干警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从而使全庭干警都能抛开个人的成败得失,齐心协力把刑事审判工作做好。

四是勤奋工作,大力推行审判方式改革。五年来,我能紧紧围绕全县的工作大局和院里的工作重点,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做到年初有部署、有要求,年中有检查、有督促,年末有考核、有总结。工作中,积极开展“严打”专项整治活动,对那些拐买妇女、儿童犯罪、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多发性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以及车匪路霸等予以从重从快惩处,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刑事案件从每年的一百余件下降至2003年的75件,使我县的社会治安形势得到了明显好转,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与干警相处时不以庭长自居,始终坚持在审判第一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在把好全庭案件质量关的同时,积极参加案件的审理,五年来我共办结各类刑事案件136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为保证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带领全庭干警积极探索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新途径、新路子,改变以往纠问式为控辩式庭审,引导控辩双方共同查明案件事实,大力强化合议庭、独任审判员的职能作用,推行案件流程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易审等制度,提高了当庭宣判率,使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缩短到15天,既符合被告人急于摆脱诉讼的心理,又极大的提高了办案效率,确保不在审判环节贻误战机。同时,积极开展刑事裁判文书改革,增强文书的逻辑性和说理性,取消裁判文书校对章的使用,提高了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质量,并有一份刑事判决被省高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收录在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选浙江2001年卷。

五是廉洁自律,注意形象。人民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人民法官不能秉公执法,人民群众就会失去对法律的信任,进而失去对党和国家的信任。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而作为刑事审判庭的庭长,手握审判大权,如果不能廉洁自律,接受监督,就会贻害无穷。为此,我从走上这一岗位的那一天开始,就以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应有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来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加强自身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法院干警六条禁令》、《法院干警八个不准》以及中政委关于政法干部的“四条禁令”等廉政制度,严守审判纪律,面对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考验,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时刻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心中,坚持以德为本,以德育已,以德服人,切实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任何时候都耐得住艰苦,抗得住诱惑,抵得住人情,管得住小节,努力在形象上自重,思想上自省,纪律上自警,工作上自励,修身奉法,把廉洁自律、公正司法作为自己人生的价值追求,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道德情操和革命气节。

五年来,我在刑事审判庭庭长这一岗位上洒下了汗水,有过收获后的喜悦,但成绩只能代表过去,面对现实,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有:

1、政治业务学习抓得不紧,新形势下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自己现有法律知识不能很好地适应现代司法理念的需要,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有时工作方法比较简单,驾驭庭审能力还有欠缺。

3、有时对待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态度尚不够热情。

4、过于强调审判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汇报审判工作做得不够,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还做得不够好。

今后,要在县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这次述职评议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法院工作重点,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到:一、把认真学习、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思想境界来认识、来对待,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执法水平,使自己成为有全局观念、有远大眼光、有深刻见解、忠诚人民司法事业、维护法律尊严,伸张社会正义的人民法官;二、牢固树立为先进生产力服务、为发展先进文化服务、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服务的执法思想,热情服务,司法为民,通过审判活动,依法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依法保障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利,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树立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和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自觉站在人民法院改革和发展的前列,加强法律业务学习,更新知识结构,通过开展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来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利用,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自觉把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之下,对重特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主动请示汇报,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庭审旁听,监督审判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政府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探讨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确保案件质量。同时,要加强自向廉正建设,努力带好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战斗力强的刑事法官队伍,成为一名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称职法官。

     

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余世郁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我为庆元县科技局局长;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再次任命我为该局局长。任职至今已两年多。现根据庆人大办〔200337号和〔20041号文件指定,作如下述职汇报,请予评议。

任职以来,我履行职责到位,作出承诺兑现。全县科技工作的总体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科技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有了一定的增强;对外科技合作有了一定的突破;提升、改造传统产业有了较大进展;科技与经济的关联度更加紧密;全社会重视科技工作的氛围逐渐形成;科技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有了新的提高。

任职以来,我坚持依法行政,勤奋学习,认真工作,团结同志,清正廉洁,敬业爱岗,没有辜负组织和人大常委会的信任。

 

理 思 路

 

按照面向市场搞科技,立足产业搞科技,围绕效益搞科技的要求,积极寻找和探索我县科技工作的新思路。全面实施了以打造县域科技创新为目标,以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传统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为主线,以搭建国内联合创新平台、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突破口的基本思路。有效采取了整体设计、系统推进、突出重点、形成特色、体制创新、开放集成、多方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紧紧围绕“三网”(科技信息网、网上技术市场、农村远程教育网)建设,努力实施“四大工程”(对外科技合作工程、优化环境工程、重点项目申报和管理工程、壮大民营科技企业实力工程),不断促进“五大提高”(提高科技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科技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提高科技与经济的关联度、提高我县科技的综合实力、提高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全县科技工作有了较大地推进和发展。

 

抓 重 点

 

科技工作涉及全社会的方方面面,是政府一个比较宏观的部门,俗有“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之说。如果仅限于常规性工作,应该是很太平和安逸的。我们并没有因此而放松努力,始终把握发展是第一要务的主旋律,主动、积极、寻找与我县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部,把科技工作融入经济工作之中,紧紧抓住工业和农业经济这两个重点,发挥科技部门的自身优势,全方位提供服务和支撑。

工业经济,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两个结合的开放式县域科技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力量和加大科技投入,引导企业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组织企业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和项目对接;办好网上技术市场,为企业和科研院所提供交易平台;集成各种科技资源要素,切实为企业提供优质信息和技术服务。两年来,县级工业项目立项8个,安排经费占财政科技三项费用支出的18%;为企业设计、包装上报国家、省市项目18项,有2个项目列入国家火炬计划,有4只产品获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现有省级中小型企业1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

农业经济,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目标,以支持效益农业、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创汇农业发展为重点,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服务体系,着力构建源头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三大平台,不断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两年来,县级农业项目立项28个,资助经费占财政三项费用支出的58%;上报国家、省市项目23项,有2项列入国家星火计划;县食用菌科研中心列入省级食用菌中试基地(重点实验室)。

与此同时,突出狠抓了“五个一批”工程。即实施一批高新技术项目,提高我县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如南明、佳斯化工,凯达纸业等科技型企业有望在一至二年内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促进一批中小型企业做大做强,壮大企业实力;抓好一批重点科技项目,提高科技项目的覆盖面、命中率和绩效;扩展一批科技合作项目,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如梦天公司、双枪公司、金源公司、荷地镇高山蔬菜,分别与上海木业研究所、中国竹子研究中心、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农科院进行了成功的合作和项目对接,合作金额达400多万元;攻破一批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提升和改造我县的传统产业。

求 实 效

 

两年来,全县科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科技事业有了一些推进和发展。2003年全市九县(市)区科技系统综合考核,由原来的第八位跃至第四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成了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庆元分市场的建设。为我县企业与全国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提供了技术难题求解和科研成果交易平台。全县有上网企业80家,上网技术难题25项(其中已签约10项);提供研发经费653万元,已完成合同成交额472万元;在线专家39名;中介机构3家;科研机构10家;技术成果40项。

二是开设了农村远程教育网络系统。为农民掌握实用技术提供了一个全天候的培训课堂,使信息化工程在农村得到进一步延伸。2003年1月开通以来,利用网络可视系统举办了22期专业性、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较强的农业技术远程教育培训,授训人数达1000多人次,受到农村专业户、农民朋友的欢迎。

三是开通了庆元科技信息网,使之成为反映我县科技工作的一个“窗口”,扩大了对外宣传和对外开放的程度。2003年4月开通以来,已收集发布信息950条,已有6000多人次点击该网站。

四是主动设计、包装上报了一批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两年来,共上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42项。已列入国家级项目4项(尚属首次),省级14项,市级9项;向上级争取科技经费资助267万元,是前八年的总和。

五是根据“生态立县、工业强县、特色兴县”的发展战略,对48项科研、推广项目进行了县级立项。共下达补助经费68.8万元,这些项目将直接带动1129万元的科技投入,可新增产值4000多万元。确保了县内一批项目上规模、上水平,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同时,组织申报省、市科技成果奖励项目4项,有5个项目通过省级科技成果评审。

六是大力开展科技宣传。两年来共组织了4次送科技下乡活动,开展了“学科学、爱科学、送科学、用科学”集市活动和举办了二次“科普活动周”。共无偿赠送技术资料24000多份,实用科技书籍4000多册,现场接受咨询1万余人次。与县图书馆联合开办了“科技阅览室”,科技类图书、期刊借阅人次达14000多人。发放防治“非典”宣传资料1800份,开展了以防治“非典”为主要内容的网上知识竞赛活动。两年来编印《庆元科技》24期,发行量3800多份;向省、市县报送各类科技信息和动态新闻400余条。此外,还与县委组织部等单位对全县20个乡镇的干部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农业技术培训,使每个乡镇干部均掌握4门以上农业实用技术知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县科技工作的影响力和显示度,营造了较好的科技工作氛围。

七是专利知识产权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两年来共申报专利32件,获得授权15件。

 

重 法 律

 

涉及科技部门的主要法律有,《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防震减灾法》、《专利法》。

在履行职责和工作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办事程序。2003年,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活动,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开展了《防震减灾法》实施5周年和新《专利法》颁布实施的大型宣传活动,在主要街道和路口悬挂横幅和标语,上街设摊宣传解答,共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并在《庆元科技信息网》上开设了专利和防震专栏,全天候提供服务和宣传。举办了《科普法》学习和讲座会,使科学技术的普及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和批评。

 

强 队 伍

 

加强机关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学习型、开拓型、创新型的科技干部队伍。强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制定了机关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开展了比、学、赶、帮、超工作竞赛。同时与联系的荷地镇开展了机关干部“异地换岗”实践活动,增强了服务意识,激发了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开创性。建立了办公自动化平台,实现了无纸化办公,提高了工作效率。全局上下,团结一致,气顺、心齐、劲足。

 

工作上,本人能出点子,善管理,并没有因为自己担任局级领导时间长,工作单位换得多而放松努力。能够做到带头学习,带头实践,工作认真负责,不甘寂寞、不甘落后,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自身廉洁自律方面,能经常自重、自警,自觉构筑良好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标准为基础的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始终保持乐观向上和知足常乐的良好心态;在处理日常事务中,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规章制度,严格照章办事,不以权谋私,保持对上和对下负责的一致性。做到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从政。

 

找 差 距

 

任职以来,尽管作了一些努力,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组织和人民的要求,与事业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的差距;在工作、学习和自身修养上还存在许多困难、问题和不足。

工作上,全县科技创新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科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科技投入严重不足,离省市要求,2005年前财政科技投入要达到财政支出3%的规定,相差甚远,其中科技部门掌握的“三项经费”不低于50%,悬殊更大;财政科技“三项经费”移作它用的现象比较普遍;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的手段和激励机制还不多;全县科研机构数量少,规模小,研发能力薄弱;全县科技人才资源总量少,流失严重,生产和科研一线科技人才严重缺乏。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县科技事业的发展。

学习上,总体上说抓的还不紧,学的也不深不透,甚于有厌学、应付学的思想。认为“政治是空的,理想是远的,理论是虚的,目标是定的”。放松了对自己政治上的追求进步,思想上的坚定信念,理论上的深入学习,工作上的开拓创新。

自身修养上,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求稳,不求新,缺乏闯冒意识和奋发有为的精神。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励行节约、勤俭办事、艰苦创业精神做得还不够模范和到位。

困难、问题和不足有待于今后不断加以修正和提高。


关于吴安宁同志任庆元县副县长的决定

2004225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吴安宁同志担任庆元县副县长。

 


庆元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04225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吴月荣同志的县建设局局长职务。

庆元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审判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2004225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泽峰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叶晓芳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陈文仁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莲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

毛清付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杨进江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

吴旭贞同志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刘经伟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吴继銮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陈运文同志为县人民法院荷地法庭副庭长;

叶时珍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胡泽峰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文仁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职务;

  莲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职务;

毛清付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杨进江同志的县人民法院荷地法庭副庭长职务;

吴旭贞同志的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职务;

刘经伟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吴继銮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叶时珍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职务;

吴绍岳同志的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

赖晓琳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吴卫平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吴长松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叶爱英同志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叶晓文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职务;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422日在县城举行,会期一天。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家生,副主任练荣锡、周诚喜、胡光瑞及委员共14人出席了会议(副主任朱美菊、委员吴建华、吴建新、余静渊、洪望生请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志强、吴安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甘忠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力民,县府办主任吴泽民、县财政局局长吴荣伟,以及县人大机关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县政协副主席何如财、县政协办主任汤云飞应邀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家生、副主任周诚喜主持。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庆元县先进县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县人大代表评选办法。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度庆元县财政收支决算的报告。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的报告。

五、会议分别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吴泽民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甘忠围书面述职报告。

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吴安宁同志“人民好县长”荣誉称号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授予吴安宁同志“人民好县长”荣誉称号的决定。这是我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首次作出授予地方荣誉称号的决定。

七、会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

庆元县先进县人大代表小组和

优秀县人大代表的评选办法

2004422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不断推进代表工作,使代表活动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在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代表法》为依据,通过评选活动,激发代表小组、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促进人大工作更好地围绕第一要务,立志二次创业,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评比条件

(一)先进县人大代表小组条件

1、认真组织代表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督促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

2、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健全,每年活动不少于4次,每次代表的参与率在70%以上,活动议题突出,形式多样,并且做到活动前有方案,活动后有小结,每次活动有记录。

3、经常组织代表联系选民,听取选民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就地视察、调查研究活动,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提出建议、意见,积极协助政府推行工作有一定成效。

4、在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意识,引导代表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完成本职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代表围绕第一要务,立志二次创业,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等方面有较大成绩。

(二)优秀县人大代表条件

1、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按时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认真审议大会各项议案、报告,积极发言,善于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建议。

3、积极参加小组活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协助小组开展各项活动。

4、深入选区,主动联系选民,自觉接受选民监督,在关心、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生产、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方面有较大成绩。

5、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在协助政府推行工作方面有成效。

6、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在围绕第一要务,立志二次创业,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等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7、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评选办法

先进县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县人大代表的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在本届内每年进行一次。先进县人大代表小组的名额掌握在代表小组总数的10%以内,优秀县人大代表的名额控制在全体代表数的5%左右。

先进县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县人大代表采取自荐,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推荐相结合,由县人大代表工委,组织考评后报主任会议审查,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决定。


关于批准庆元县2003年度财政收支决算的决定

2004422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4422日,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庆元县财政收支决算的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庆元县2003年度财政收支决算。

 

 

关于2003年度庆元县财政收支决算的报告

县财政局局长 吴荣伟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会议报告2003年全县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03年,是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的起步之年。一年来,我们始终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贯彻执行积极平衡的财政政策,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地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强化收入征管,大力组织收入,努力增收节支,锲而不舍地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科学合理调度资金,保证了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资金需要,为促进我县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各项改革事业的不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

在此基础上,2003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各项预算指标;财政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在基本保证“吃饭”的基础上,重点保证了社会保障、科、教、农、文、卫等重点领域的支出需要;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现将2003年财政收支决算提请审议。

一、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03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9596万元,完成预算114%,同比增长26.7%,增收2019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8%。其中:上划中央“四税”收入4481万元,完成预算114.9%,同比增长26.6%,可比口径增长15%;地方财政收入5115万元,完成预算113.2%,同比增长26.7%,可比口径增长20%。在地方财政收入中,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

增值税(25%部分)收入9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8.6%,同比增长17.9%;营业税收入1445.4万元,完成预算110.1%,同比增长10.4%;企业所得税(40%部分)收入600万元,完成预算101.4%,同比增长6.8%;个人所得税(40%部分)收入584.8万元,完成预算168%,同比增长117.7%;农业三税收入362.5万元,完成预算115.4%,同比增长20.5%;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155.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上年同期持平;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719.4万元,完成预算112.4%,同比增长42.9%;专项收入(排污费和教育费附加)162.4万元,完成预算101.5%,同比增长10.4%;其他各项收入494.8万元,完成预算137.47%,同比增长46.29%

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03年,全县财政总支出26339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增长29.9%。其中:地方本级财政支出18680万元,为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支出的107.2%。在地方本级财政支出中,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是:

1、基本建设安排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基建和检察院大楼建设;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112.2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增长21.8%

3、科技支出504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增长22.9%

4、支农支出1160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增长12%

5、工业交通等部门事业费支出210.2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增长22.1%

6、流通部门事业费支出125.5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增长10.8%

7、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817.3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增长21%

8、教育支出5066.3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增长23.8%

9、医疗卫生支出680.4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增长19.5%

10、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1559.3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增长47.8%(增长主要是2003年新增了会计核算中心、行政审批中心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等财政拨款单位的支出);

11、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371.5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增长45.1%(主要原因为2003年增加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00万元);

12、社会保障补助费支出259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增长93.8%(增长原因为当年企业养老金配套和离退休统筹支出143.2万);

13、行政管理费支出4128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增长9.6%

14、公检法司和武装警察部队支出1680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增长8.7%

15、城市维护费支出174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增长8.8%

16、专项支出(排污费和教育费附加)162.2万元,完成预算99.6%,同比增长10.2%

17、其他各项支出470.1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增长4.5倍(增长原因为当年过境公路改造支出300万元、城市民兵调整改革支出20万元)。

二、财政收支平衡及结余情况:

2003年,我县地方财政全额决算收入5115万元,省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3668万元,其中:上划“增值税、消费税”净返还1395万元,上划所得税基数返还1074万元,其他转移支付补助21199万元(含“两保两挂”结算补助、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2002年上下划结算返还、专项追加补助等),上年滚存结余-1178万元、净结余-2446万元,财政决算总支出26339万元,上解支出2351万元(其中:贡献款58万元,地方收入增量上解1019万元,拖欠省财政周转金扣款274万元、农村合作基金扣款300万元、下岗再就业借款扣还200万元,粮食挂帐贴息上解10万元,2003年上划收入上解29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8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59万元,净结余-2446万元,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2003年做好财政收支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收入方面

1、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县经济工作奋斗目标,始终把培植地方财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强财政实力作为财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我县经济和财政现状,认真加强新一轮财政体制下的后续财源涵养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对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切实把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增长作为财税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把扶持企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尤其把发展个私经济作为振兴我县经济的突破口,充分利用财政分配手段,继续对重点创税企业实行“一厂一策”、“行业政策”等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支持企业发展。在县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全年共安排挖革改资金1112.2万元,用于重点创税企业的扶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的技改项目贴息、招商引资以及竞现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金融部门奖励等等,千方百计为企业做大产量、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同时建立和完善了企业贷款担保新机制,全年共为31家企业提供了贷款担保,担保金额为659万元,使我县中小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2、以三个代表重要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一年来,我们按照“稳定发展、提高质量、打造精品”的地税征管工作目标,进一步推进征管改革,继续夯实征管基础,以先进的管理理念融入税收征管,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和执法行为,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地税收入的稳步增长。具体操作中在狠抓税收计划管理上实行量化考核,把收入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在地税管理中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以先进的管理理念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和执法行为;在组织收入过程中建立重点税源监控制度,实行税源分级监控,随时关注税收收入动态。根据国务院提出的“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税收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税收缴纳及扣缴情况检查,全年共查补、压缩缓交税款329万元,及时督促大岩坑电站资本股权转让所得税入库700万元,有效地促进个人所得税的增长,确保国家税款足额、及时入库。继续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一年来共查处涉税违法案件81起,查补税、罚款60余万元,有效地堵塞了税收流失。

3、进一步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加强非税收入预算管理。2003年,按照公共财政的基本方向,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适时把公安、法院、工商、环保、计划生育等五个执收执罚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纳入预算,全额上缴国库,使非税收入更加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支出方面

1、在预算安排和资金调度上,始终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进一步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一是根据细化预算的管理要求,把“综合、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能。科学合理调度资金,在保证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干部工资及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兑现了国务院出台的增资政策及地方出台的同城待遇增资政策。2003年,我县安排用于兑现国务院出台的下半年增资支出133万元,安排用于同城待遇(生活和岗位补贴二项)支出1200多万元。二是按照两个确保的要求,继续加大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投入力度。2003年预算内安排社会保障补助费支出259万元,同比增长93.8%,其中新增安排企业养老基金130万元,大大加强了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能力和支付能力,同时为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2003年预算内新增安排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00万元,使全县4427人享受了低保补助,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三是认真贯彻“生态立县、科教兴县”的发展战略,按照法定比例加大对农、科、教、文、卫、生态等事项事业的财政收入。2003年,预算内安排支农支出1160万元,同比增长12%;安排教育事业费支出5066.3万元,同比增长23.8%,增长幅度均高于地方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全年科技支出504万元,同比增长22.9%,科技支出达到占地方财政本级支出比得2.7%;全年计划生育经费支出240.6万元,达到省市规定的人均8元以上标准;全年安排防治“非典”专项资金60万元,安排生态示范县建设专项20万元。四是大力压缩和节减行政性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经费安排上制定切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严格控制人、车、会、话等经费管理,从源头上遏制非生产性支出的过快增长。

2、坚持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管好用好财政性资金。一是继续把“两保两挂”机制引向乡镇,积极调动乡镇财政增收节支、消赤保平积极性。依照“两保两挂”乡镇财政体制。新体制体现了“统筹兼顾,区别对待”的基本原则。东部地区取消异地办厂,确定定补基数,西部地区实行超收分成,既鼓励发达乡镇的发展,又照顾贫困乡镇和欠发达乡镇的发展,进一步形成了壮大地方经济,培植地方财源,增加地方收入的共识;并加大乡镇财政消灭历年累计赤字的考核力度,2003年县财政下达乡镇消化累计赤字指标84万元,实际执行结果各乡镇共消化历年累计赤字105万元,实现消赤奖励11万元。二是制定了庆元县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内部操作规程,将财政扶贫资金、社保基金、基本建设资金等其他财政性资金纳入财政国库进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由财政监督办进行跟踪检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机制初步形成。三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职能作用。继续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努力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2003年,我县共组织政府采购182(批)次,采购预算资金1942万元,实际支付价1619万元,节约资金323万元,节约率达16.6%。四是继续抓好会计核算中心工作。核算中心继2001年担负起全县74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后,20036月按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及部分乡镇基建财务纳入中心核算。五是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2003年县财政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724万元,使我县农业人口负担总额从2000年的1359.8万元下降到2003年的160万元,人均负担额从77.6元下降到9.3元,总减负达88%

(三)消赤保平方面的措施

为了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我们主要通过:1、积极采取措施,挖掘收入潜力。在培植财源、加强征管、堵塞漏洞上作了努力,做到抓大不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的通知,认真做好了2002年和2003年上下划收入的核报工作。2、重在开源的同时,注意节流。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支出,保证重点,压缩一般为原则,从支出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出发,通过实行综合、零基预算,财政统发工资、政府采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监督等方面的措施节约财政资金。3、积极争取省财政厅对我县财政困难的理解与支持,给我县财政以政策上的倾斜照顾。2003年,争取到困难补助和灾情补助800万元,为进一步缓解我县财政困难,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43月份,通过全省财政收支决算汇审会议的审查认可,给我县2003年度财政收支工作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泽民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面,我将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诚诚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做事是我对待人生、对待工作的态度。工作上只有平平凡凡,没有轰轰烈烈,生活上只有平平常常,没有特特别别。任政府办公室主任以来,也还是这样。平凡的工作深感无憾,平常的生活总觉充实。20011214日,我以“服务、协调、管理”为内容向人大常委会作了表态,去年617日又一次以“努力,再努力”为题向各位作了承诺。两年多来,我是这么说,也是努力这么做的。

一、思想素质始终高标准

政治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执行上级决定、指示不折不扣,只要上级的决定坚决服从,上级的指示坚决照办,不讨价还价。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每当中央有重大决定决策都能够及时学习,认真领会,努力实践。平时能分清是非、辨别方向,不拉帮结派,也不参与小团体活动,坚持原则,有大局观念,作风深入,有群众观念,团结同志,有协作观念。个人品德上向高标准看齐,时常严格要求自己,提醒自己。可以自信的说,公德、美德、家德自己非常把握得牢,与领导、同事、邻里、亲友等关系处理中都有自己做人的准则。对做事总是唯上少、唯下多,唯虚少、唯实多,唯情少、唯理多。

二、执行法律一贯严要求

我崇尚法治,也希望法治,反对权大于法,也鄙视权大于法的现象。自然,在我的工作范围内,主观上尊重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客观上力求维护法律,力争最大限度减少情大于法的现象。

首先,了解熟悉法律。只有了解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一直来非常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一是在思想上克服一个误区,学法执法是政法部门的事,与政府部门关系不大。其实政府牵涉面更广,更需要学习法律,了解熟悉法律,运用好法律。所以平时比较注重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学习的面也比较广,如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计划生育法、土地管理法等等。二是在层面上把握重点。要学习的法律很多,分出重点学习与一般学。如宪法,今年刚修改,且又是根本大法,挤时间认真细读。又如行政许可法,今年七月一日起实施,与工作关系非常密切,从颁布起,就认真学习,仔细研读,参加听讲座,还组织本办人员认真学习。同时,早着手做好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在方法上多渠道学。向书本学,向人大机关、司法部门学,向实践学,努力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

其次,严格依法行政。一是为领导当参谋,在政策出台前,领导调研中,提供法律方面的参考。二是在办公室工作上,力求依法办事,如在处理山林纠纷,行政复议等工作以及落实县政府各项工作中,严格依法按程序操作。三是在与部门、基层的工作协调过程中,包括对群众来访接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程序要求,做好解释、说服、调解、疏导工作。

第三,重视建议办理。办理人大交给的批评、建议和意见是县政府及各部门应尽的职责,一直来非常重视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对建议进行分类、分解、落实,召开专题接办会议,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研,逐项落实。二年来,共办理人大建议120项。同时,积极完成人大及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学习在努力中求进

学习政治理论,按照上级要求与安排,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重要讲话和中央的文件决定。尤其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认真研读全文,深刻领会其内涵,把握理论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写体会,说心得,并组织单位分专题政治学习。学习科技文化业务,利用业余时间向书本、向网络、向同事、向实践学。学习领导干部必须掌握的一些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不断丰富自己、完善自己。

四、工作在实践中提高

任职前的承诺尽管只有短短的几行字,但我思考了很久,讲了就要做到,且要尽力做好。我自知自己的能力、性格不够胜任主任之职,但我从走上这个岗位的那一天起,就暗下决心,以加倍的努力、勤奋的工作来弥补自身的不足,在实践中探索、提高,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履行好岗位职责。

1、工作责任心强。有责任心是做好工作的前提。这几年来,不敢说自己尽职了,但可说自己是尽心了。自从任职那天起,就没有很轻松、休闲地过过节假日,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工作上,总想以强化自己的责任心来弥补工作能力不强的欠缺。任何工作,事前仔细分析与思考,事中努力协调与把握,事后认真总结与反思,常常会因担心做不好工作而睡不着觉。对任何工作都能认真负责去做,去抓好落实,哪怕是自己难以胜任的事。

2、工作思路清。有清晰的工作思路是做好工作的关键。从一开始就提出办公室工作要在服务、协调、管理上下功夫,在服务上注重一个“细”字,在协调上讲究一个“诚”字,在管理上体现一个“严”字,按照这些思路去努力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3、工作方法当。有切当的工作方法是做好工作的保证。作为办公室的主要领导,有三点深切的体会。一是吃透精神、因地制宜。如省市统一要求的政府信息网络建设,我县底子差,资金非常紧缺,但又不可能不搞,又不可能一步做好,我们认真分析领会上级要求,结合实际,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把信息科与网络中心合并,克服编制少、人员缺的困难。用好有限的资金,重点抓好大院内的网络建设,基本功能和市里相衔接,保证了这项任务的基本完成。这样既避开了经济基础差的弱势,又完成了工作任务。二是把握原则,灵活处置。在坚持原则情况下,灵活处理好工作,并且保持自己风格。办公室是个大箩筐,什么事都往里装,有上级交办、有领导指示、有部门要求、有下级请示,样样都不能忽视。事情越多,越要有规矩原则,一定要先讲原则,再灵活处置,不能因交办对象不同而放弃原则,否则准把事情搞糟。坚持一贯做法,事事多做些说明,大家也会理解的。三是不求全面,要有所成。如办公室的内部管理,原来制度很多,但落实不够好。我们认真分析了办公室工作特点,重点抓好考勤、学习、会议、考核等四项制度落实,并持之以恒,起到了以点带面的较好效果。

4、工作成效可。按照任职前向人大常委会的承诺,积极认真履行“服务、协调、管理”的基本工作职责,力争做到领导想到的早办好,领导未想到的先想到。

一是细心服务。重点是做好办文办会办事工作。积极组织调研,确定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文章;充分发挥信息作用,向基层收集综合信息,向省、市上报信息,向领导提供信息,当好领导的耳目,连续两年信息工作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先进;加强督查工作,保证政令畅通,落实好各项工作;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周密安排,确保接待工作无失误。

二是大胆协调。办公室的工作,很大一部分是做协调工作,协调工作无大小,无深浅,也无衡量的标准,但协调的结果如何,直接关系到具体工作的落实好差。每一天自己都是在这些大大小小的协调工作中周旋。一方面,注意协调的时效性,不管大事小事,上级下级争取在第一时间内,做好协调工作,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把握协调的有效性,以诚相待,大胆协调,灵活处置,无论事情大小,该请示的请示,该沟通的沟通,该解释的解释,总之,以达到办成事为目的。

三是严格管理。严格经费管理,采取支出登记、定期通报、层层把关,严格手续等措施,有效地控制经费支出。2002年比2001年同比支出减少30多万,去年比上年同比支出减少20多万;加大改制力度,关停机关大食堂,减少亏空10多万,租赁菇城宾馆,减少政府补贴和亏空60余万;整合后勤服务岗位,清退临时工4人,减少支出5万元;严格内部管理,加强班子团结,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制度,重点突出,狠抓落实,严格考核,赏罚分明。

五、生活在平常中享受

妻子谢巧英在县国土局工作,女儿吴央在县二中读初中。夫妻两人的工资收入足以维持全家的正常开销。没有奢求,没有幻想,家庭和睦,非常知足。平时活动比较简单,不在家里就在办公室,生活圈较小,即便偶尔娱乐打次把“黑A”,不是与同事就是与家人,没有什么特别爱好。至于廉洁问题,在此都可忽略不说,因为我本就不曾有不廉洁念头,生活知足,不想特殊,也就不会去冒这样的风险,也不值得去冒这样的风险。所以一直来非常注意廉洁问题,对手中的一点权力,从没有想过要去交换点什么,在原则范围内能帮的会帮,决不会拿原则做交易。不在乎人家怎么说,我就是我。

六、缺点在改正中再现

常常自我安慰,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可以了。这可能就是在思想根子里存在的不足,讲的明了点,就是工作标准不高、上进心不强,这也是工作没有轰轰烈烈的根本所在。在工作中的具体表现。一是领导的意识不够强。如果我不是主任头衔,很多人不认识我,反之,我也没有用“主任”的优势,为更好工作营造环境,致使没有把办公室的作用很好的发挥出来,更好地为领导、基层服务。二是工作标准不够高。有时有依赖心理,有时也会有得过且过想法,当达不到一流标准时,找客观原因多,找主观原因少,没有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标准要求自己,工作显得平常。三是社会活动能力不够强。由于生活圈子小、性格有点偏内向,不喜欢多参与各类社会活动,事实上也很少参与社会活动,得到的社会各类信息也不多,总让人感觉到与工作岗位有些不相适应。当然,我非常清楚自身的缺点,也在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强迫自己在思想上进入领导岗位,在工作中占领制高点,在社会活动中找准切入点,以自身的加倍努力,履行好岗位职责。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甘忠围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20036月,经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我被任命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在这一工作岗位任职近一年来,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和法院的工作中心,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到县人民法院任副院长这一职务,是对我人生的又一次新的考验。新的工作向我提出了新的挑战,新的环境为我提供了服务于人民的更好机会。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工作的要求,我始终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强化“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从严治警、服务大局”的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通过讲学习,自觉地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自己的实践;通过讲政治,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通过讲正气,牢固树立宗旨观念,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近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法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把自己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倾听群众意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我做好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做为检验自己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二、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当今世界正在发生着人类有史以来最为迅速最为广泛最为深刻的变化,各种新情况、新事物不断涌现,知识更新迅速。我深刻意识到不学习就要落后,不学习就赶不上时代潮流,不学习就要被历史淘汰。因此,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才能更好地完成所担当的各项工作任务。近一年来,我充分利用自己对法院审判工作相对熟悉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强了法律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学习,先后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业余大学法律本科班,省高院正、副院长培训班的培训学习,现已顺利修完所有课程。同时,利用各种闲暇时间,沉下心来,有选择性地学习了市场经济知识、WTO规则、现代科学技术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努力更新知识结构,拓展知识层面,以此促进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提高。有播种就有收获。通过业务学习,使自己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及相关的实体法律,为自己正确履行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业务基础。通过业务学习,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加深了对人民法院的性质、地位、作用等方面的理解,提高了对开展审判方式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必要性的认识,树立起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现代司法理念,增强了自己在更高层次上抓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而使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到针对性强、目的明确。

三、正确履行职责,狠抓业务建设

近一年来,根据院党组的工作分工,自己能正确履行分管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岗位职责,在协助院长做好工作的前提下,对自己分管的行政审判庭和执行庭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水平。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两个重要问题,法律专业性强,工作千头万绪,任务重,困难多,压力大。其工作能否有效开展直接影响到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这就要求有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高、战斗力强的法官队伍。为此,上任伊始我就把队伍建设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新引进的五名法律本科应届毕业生就有三名充实到执行庭,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并于20041月开展了“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活动,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使一些业务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优秀年轻法官脱颖而出,走上了中层干部岗位,为工作的开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坚持思想政治建设和审判业务建设并重,按照普遍轮训和重点培养相结合,在职继续教育与进修、研修相结合,能力培训与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法官的培训教育,定期选派法官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鼓励个人在职深造学习,极大促进了法官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到目前,行政审判庭和执行庭的12名干警已有8人达到本科以上学历,为审判执行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20036月我接手分管行政审判工作后,共立案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件,审结5件,无一提起抗诉和上诉,案件质量有了提高,既保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服务水平,依法行政。随着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行政诉讼案件日益减少,面对这样一种趋势,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对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上,共受理非诉行政案件64件,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60件,本着公开、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行政审判的立、审、执分离,加大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积极采取司法拘留、查封、变卖房产等强制措施,有效地执结了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对行政执法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保障了国家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极大地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服务大局的水平,延伸服务职能,带领行政审判人员走访有关的行政部门及全县近半数的乡镇,加强沟通和联系,摸清情况,明确了工作方向。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攻克“执行难”。案件“执行难”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一直困扰法院的各项工作。为此,我把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攻克“执行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采取提高执行干警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实行按地域、当事人履行能力等分类管理执行案件;开展各项专项执行活动(仅20038月和11月的两次执行活动就执结120件案件),全面清理积案;推行个案承办制和院长督办制;改革执行体制,注重方法创新;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执行中止的案件由申请人申请领取债权凭证;推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和执行听证制度;建立执行工作良性循环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等工作措施,切实有效地缓解了“执行难”问题。20036月份以来,共执结案件602件,执行率达88%,执结标的额达1284.08万元,成效显著,确保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工作中注意因人而宜、因地而宜、因案而宜,讲求工作方法和执行艺术,针对部分被执行人见面就躲,甚至外逃规避执行等情况,要求执行人员不辞辛劳,采取多方掌握情况、多次上门寻找、凌晨突袭执行等方式开展执行,有效地执结了一批难案,效果明显。同时,工作中注意加强法制宣传,强化执行调解,慎用强制措施,严格规范查封、扣押、拍卖、拘留的程序和适用条件,不因执行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加强了与党委、人大、政府及政协的联系,对那些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特别是涉及我县中心工作的案件,做到及时请示汇报,取得理解,争取人们对法院执行工作人、财、物及其他方面的支持,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阻力,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树立宗旨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工作的根本指针和行动纲领,“公正与效率”是审判工作世纪主题,“司法为民”是法院各项工作的宗旨。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司法为民,是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特别是法院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为此,自己在工作中能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走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坚决克服并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和“冷、横、硬、推”的工作态度,将亲民、爱民、靠民、便民的司法理念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对上门反映问题的群众,能热情接待,及时给予答复,取信于民,从而不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院里,能经常与干警交流谈心,掌握干警思想动态,了解、关心干警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把干警的冷暖病痛挂在心上,为他们排忧解难,解除后顾之忧,安心工作台,为促进全院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五、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廉洁自律树形象

作为人民法院的领导干部,手中既有审判权、执行权,又有司法行政管理权,如果不能廉洁自律,接受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对此我有着清醒的认识和把握。从走上这一岗位的那刻开始,就以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应有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来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模范执行各种廉政建设制度,以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正确对待权力、地位、金钱和自身利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拒腐防变、抵御各种诱惑的能力。加强八小时以外的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做到形象上自重,思想上自省,纪律上自警,工作上自励,以共产党员应有的政治本色树立起人民法官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近一年来,自己在这个新的岗位上默默耕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回顾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是: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因忙于日常工作事务,会放松对政治理论的系统学习,理论水平提高不明显。

2、对审判执行工作业务的指导做得不够,个别案件执行时间偏长,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3、业务水平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针对我院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未能深入地开展调研分析,应对措施不多,工作方法还比较简单。

4、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尚不够主动,表现在及时请示汇报工作相对不多,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不够,主动征求意见少等等。

今后,我将在上级党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这次述职评议为契机,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如既往地继续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做到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司法为民,为法院事业奉献自己的全部力量。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政治业务理论学习。要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领会精神实质,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做到掌握精髓,学以致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思想素养和执法水平,为服务大局,促进我县“二次创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负责地抓好分管工作。要紧紧围绕既定目标和工作思路,尽心尽责地抓好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克服畏难、厌战情绪,在建立执行工作良性循环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巩固成绩,保持势头,把工作抓实抓好;三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请示汇报工作,争取人大的支持和监督,不断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优化执法环境,完善工作方法,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四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作好表率,确保清政廉洁。同时,要狠抓队伍建设,身先垂范,努力带出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为开拓法院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关于授予吴安宁同志“人民好县长”荣誉称号的决定

2004422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依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2004422日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认真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吴安宁荣誉称号的议案》,经审议决定,授予吴安宁同志“人民好县长”荣誉称号。


庆元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2004422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震同志为庆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纪要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531日下午在县城举行,会期半天。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家生,副主任朱美菊、练荣锡、周诚喜、胡光瑞及委员共18人出席了会议(吴建华委员因公缺席)。县人民政府县长胡雄光、副县长王顺发,县人民法院院长苏一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韦晓云,省人大代表吴肖妮,县环保局局长梅亮,县人大代表吴启忠、张大回,以及县人大机关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县委书记蔡小华、县委副书记熊佩飞、县政协副主席何如财、县政协办主任汤云飞应邀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家生主持。

会议纪要如下:

一、县委书记蔡小华在会议上传达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庆元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的决定》和《庆元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县建设的决定》;

三、会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


关于批准庆元生态县建设规划的决定

2004531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04531日,庆元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庆元生态县建设规划》。


庆元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县建设的决定

2004531日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庆元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会议认为,生态县建设,打造“绿色庆元”,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实际行动,运用生态学原理、系统工程方法和循环经济理念,充分发挥区域生态、资源、产业和机制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基本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是事关庆元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任务,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业,也是系统推进、整体协调的大工程。会议批准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庆元生态县建设规划》,并作出决定: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全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意识

生态环境是承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不仅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关系人民群众长远的、根本的利益。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步调一致,把生态县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的全过程,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加快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

    二、围绕重点领域,扎实做好生态县建设各项工作

    建设生态县,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根据生态县建设的阶段目标,围绕重点领域,认真组织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继续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快城镇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全县的污染物处理能力。积极稳妥地开展“十村示范,百村整治”活动,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三、坚持改革创新,为生态县建设提供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

    建设生态县,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推进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要建立生态县建设领导机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同时,政府部门要切实增加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投入。要以改革的思路,拓宽投资渠道,通过企业化、产业化、市场化运作,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投融资机制。要突出科技创新,积极推广应用环保科技成果、绿色生产技术和循环经济新技术,加强生态县建设的人才培养。

四、加强法制建设,为生态县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建设生态县,需要法制的引导、规范和保障。要根据国家法律和生态县建设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措施。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县人民政府要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县建设进展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庆 元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庆元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常务副县长  王顺发

 

县人大常委会:

现将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庆元生态县建设规划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开展生态县建设的背景和意义

1998年底,庆元县委、县政府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立足当时实际,提出了建设生态示范区的申请,次年底,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批准原丽水地区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并于200310月顺利通过了考核验收。四年多来,全县上下始终坚持走生态效益型经济发展之路,全社会生态意识明显增强,生态产业发展迅速,绿色经济蓬勃兴起;自然生态保护得到加强,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出现了一批“双赢”或“多赢”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和一批精品亮点工程,生态示范区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跨越式发展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

2003年以来,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相继提出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并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确立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为此,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都明确提出“以建设生态省为载体,全面建设绿色浙江”。作为地处三江源头,生态优势十分明显、生态地位十分重要的庆元,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开展生态县建设,既是顺应潮流、抢抓机遇的明智选择,也是扬长避短、发挥特色的必然要求,同时还是我们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理想载体。因此,在我县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考核验收之后,县委、县政府迅速形成共识,作出了立即转入生态县创建的决定,并及时研究、及早行动,开展了生态县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

二、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是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生态办组织专业人员编写的,大体分资料收集、建立组织、开展编写、审查论证四个阶段。200389月份,生态办收集了国家、省、市等各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规定、指导意见、规划编制导则等资料,以及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作为本规划的编制基础依据;收集了19982002年庆元县统计年鉴及有关本县的自然、生态、社会、环境等状况资料,各部门的相关专项规划以及专题调研成果,作为历史与现状数据引用、评价和预测分析的基础;同时,借鉴吸收了丽水及其他县市规划纲要的精华部分,开展了生态县建设指标体系和生态功能区划的专题调研。2003年10月成立了规划编写组,开展编写,同年底完成了初稿的编制。2004年119日召集了发展、经贸、农业、林业、水利等《生态县建设规划》涉及的重点部门对《规划》初稿进行了讨论、修改和补充,二月份形成了讨论稿。3月8日,领导小组召开了生态县建设第一次工作会议暨《规划》审查会,编写人员对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4月初形成了评审稿。

423日,市生态办组织有关专家对《庆元生态县建设规划》进行论证。规划提出,我县生态县建设通过启动、推进和达标三个阶段,大力实施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林业、生态城镇、生态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文化和生态安全八大工程建设,到2018年,实现把庆元建设成为生态经济强县和打造浙江“生态环境第一县”两大目标。专家组经过热烈讨论后认为,这个规划内容全面,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并与庆元的实际紧密结合,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一致通过了论证,从而使我县成为全市第一个通过规划论证的县级单位。

根据市专家组的评审意见,规划编写人员再次进行了修改。524日,县长办公会议对该规划进行了审议,并原则予以通过。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1、关于规划时限

生态县建设指标体系由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三个方面36项指标组成。我县最根本的县情是经济欠发达,最大的优势是生态环境的优势,从36项指标来看,21项环境保护指标完全能够达标,8项社会进步指标在规划远期也能实现,但7项经济发展指标难度较大。省里的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步骤是与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步骤相衔接,最后的实现期限是到2020年。由于考虑到庆元是全省经济最落后的县市之一,根据指标测算,庆元生态县建设的大多数经济指标都要在2020年才能达到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指标要求,因此,规划初稿形成时,我们的规划期限也是到2020年。而丽水生态市建设规划将全市实现生态市的最后期限定为2018年,我们只能服从市里的总体安排,将达标的期限定为2018年。以此计算,我县人均GDP从现状2002年的5246元达到2018年的25000元的目标,年均增长率要保持在10.25%人均财政收入从384元增至3800元,年均增长率要达到15.4%;农民年人均收入从2580元增至8000元,年均增长率要达到7.33%尽管这些主要经济指标的达标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我们一要看到省里把欠发达地区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加以培育等有利的政策因素,二要看到庆元近年来良好的发展势头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因此,我们有信心、有能力通过生态县的建设,在2018年如期达标。

规划期分为三个阶段:近期(启动)阶段,2003-2007年;这一阶段的目标是: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提升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摸索开展生态县建设的有效方法。同时,通过重点生态区的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基本得到遏制,产业结构趋于合理,经济增长质量进一步提高,初步形成以清洁生产和绿色产品为主体的生态经济框架。

中期(推进)阶段,2008-2012年;生态县建设进入全面建设期,形成比较完善的生态经济格局。远期(达标)阶段,2013-2018年;全面完成生态县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各个阶段在与庆元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衔接的同时,前两个阶段与县长任期完全一致,以便于近中期一些工程项目的实施和考核。考虑到生态县建设的前期有许多东西需要不断探索和思考,因此,启动阶段安排得比较长。

2、关于生态功能分区

本规划将庆元生态系统划分为三大功能区,划分方案除了遵循生态完整性、可操作性和尽可能与行政区划一致的原则外,主要体现了非均衡发展的原则,根据各个区域的不同特点,合理分配生产要素,安排产业布局。第一块是东北部特别生态保护区,包括百山祖乡、合湖乡和保护区,以保护为重,合理开发森林、旅游、水能资源。重点是发展生态旅游业,将部分农民从依赖山林为生,转移到三产服务业上来,同时发展一些高山生态特色产业。二是东部生态建设区,包括东部的一些相对落后的乡镇和四山乡。这个区域的主要任务是提高林地生产力,加快下山脱贫步伐。充分利用大面积的山地资源优势,大力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建立蔬菜、经济林果、养殖业的绿色、有机产品基地,打响品牌。三是西部生态经济区,主要是以工业区块建设为依托,开发、引进特色加工业,形成科技带动型绿色农业特色区和农产品加工型绿色工业特色园区。

3、关于生态县建设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以及规划的重点内容是实施八大工程、构筑五大体系,实现两大目标。

1)两大目标:一是把庆元建设成为一个生态经济强县。当然这个生态经济强县是指在生态县创建过程中,通过大力培育和发展生态型经济,在生态特色工业、绿色有机农产品、生态旅游业等方面形成一定的区域优势,不断提高绿色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是一个更多地从纵向上进行比较的结果。把它拿到全省去比,或者跟一些经济总量很大的县市去比,可能就称不上强了,因此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二是打造浙江“生态环境第一县”。丽水被称为浙江绿谷,就是因为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我们认为,相比而言,庆元在丽水的各个县市当中又是比较突出的。庆元的森林覆盖率、地面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总量、受保护地区面积比例、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各项生态县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指标都具有一定的优势,并且在一个被称为食用菌王国的区域实现了森林资源的长大于消,这个成绩的取得也是相当不容易的,因此可以说,庆元是浙江的“生态环境第一县”。当然,我们打这个牌子,是为了更好地宣传庆元,借此提高庆元的知名度,为我县全面兴起二次创业、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创造更加有利的外部条件。

2)八大工程

生态县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完成需要以工程项目作为支撑,生态办与发展计划局多次衔接,在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筛选出涉及八大生态工程建设的64个项目,总投资85.8亿元。

①生态农业工程。按照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的要求,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有效整合生态、资源基础等优势生产要素,构筑布局合理,相互促进的块状农业经济群。加快绿色农产品生产,积极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资源的合理保护和高效利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②生态林业工程。以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以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功能逐步增强为根本出发点,以营造生态公益林为重点,建设“三江源”绿色屏障。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积极发展效益林业,加快林业现代化进程,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增长的双赢。

③生态工业工程。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加快工业化进程,千方百计扩大工业经济总量,提高工业增加值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优化工业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发展以绿色、有机食品为重点的农林产品加工业,建设特色产业制造基地。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生态环境资源优势,积极培育支柱产业,加速块状经济发展,努力形成以绿色工业、高新技术为先导,资源型工业为基础,传统优势产业为支柱,各种工业经济共同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工业体系。巩固工业污染防治成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开展清洁生产,节约和合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有效控制工业污染;努力推广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逐步开展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

生态城镇工程。以建设生态人居为目标,统筹城乡发展,不断拓宽城市空间。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努力构建与一、二产业相配套,与生产、生活服务相适应的第三产业,增强城镇的辐射功能,带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⑤生态旅游工程。充分发挥我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优势,坚持以“建设生态强县,打造绿色庆元”为指导,贯彻“严格保护,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山区经济为出发点,进一步整合山水、民俗、文化、历史等旅游资源,统一打造浙江“生态环境第一县”品牌,加快建设一批具有生态旅游特色的景区,把庆元建设成为生态度假养生、生态科学考察、生态观光休闲的旅游胜地。要把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龙头产业、支柱产业加以培育和优先发展,同时注重提高旅游产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并充分利用长三角经济圈的辐射能力,准确把握客源市场,积极拓展生态旅游市场,尽快建立县内、省内和省际旅游通道,积极融入丽水市及周边地区旅游圈,经过1020年的努力,把庆元建设成为华东地区的生态度假胜地、浙江省的生态旅游大县。

⑥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程。围绕“蓝天、碧水、绿色、清静”的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和区域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巩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成果,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及各类生态功能区建设,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创造一流的环境质量,营造秀美山川。

⑦生态文化工程。生态文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文化,创建文明进步的生态文化是生态县建设的重要内涵。要充分挖掘我县传统的香菇发源地文化、廊桥文化,并在生态县建设中赋予其新的内涵。以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等的创建为载体,在全社会大力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培育生态文化理念。努力打造浙江“生态环境第一县”,逐步形成以“生态环境第一县”为主题的具有庆元特色的现代生态文化。

⑧生态安全工程。维护生态系统安全是生态县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预警、预报、预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四、下步工作打算

《庆元生态县建设规划》在通过市生态办组织的专家论证和县长办公会议的讨论通过之后,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并作出开展生态县建设的决定,将其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县政府将以此作为新的起点,尽快落实责任,抓好实施:

一是六月份要召开全县生态县建设动员大会暨环境保护会议,全面启动生态县建设。规格参照省、市生态创建动员大会,届时请县委主要领导参加大会并作动员讲话。在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和县属重点部门签订生态县建设目标责任书。

二是建立生态县建设目标考核责任制,将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单独考核,并列入各乡镇、县属部门目标考核中,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将其作为重要督查内容。继续建立五大班子领导联系生态示范点制度。同时,县财政每年拨给生态办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三是将生态县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每年由县发展计划局根据生态县建设规划,筛选出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确定建设目标,落实到各有关乡(镇)和部门单位,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完成。

同时,县政府将致力于研究出台生态县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侧重于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等方面。努力创造条件,设立生态县建设专项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以尽快形成生态县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生态县建设的健康发展。

 

 

关于接受吴安宁同志辞去庆元县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04531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吴安宁同志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辞职请求,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吴安宁同志辞去他担任的庆元县副县长职务,并报庆元县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组织安排,本人在庆元挂职学习锻炼时间已满,要求辞去庆元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之职,敬请批准。

 

 

二OO四年四月二十日

庆元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04531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光兴同志为县建设局局长;

  彪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免去:

    钟小松同志的县发展计划局局长职务。

庆元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2004531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剑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文章来源:庆元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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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庆元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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