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水利局201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我局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庆政办发[2011]43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3件,分别为项进泉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好农村千万农民饮用水后续管理的建议》、吴继义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以公开出让方式,推动沿溪砂石料和村集体共管共享的建议》、余学智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南阳溪流域防洪与河道清理的建议》。现将我局办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办理
局班子对做好代表建议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水利部门履行职责、推进工作的一条重要渠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收到建议后,立即成立水利局2011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蔡剑佑局长、吴明书记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承办科室、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办理人、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二、强化措施,提高办理质量
一是主动联系,深入调研。为把办理工作做扎实,我局各承办人积极主动地与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取得联系、加强沟通,进一步了解问题的实际情况和代表的真实想法。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把有关情况吃透摸准,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及时调度,加强督查。将代表建议办理进度列入中层干部例会汇报内容,及时督查建议办理、答复进展情况,对办理工作存在的困难进行分析研究,促进代表提出建议的落实。三是健全机制、出台政策。针对项进泉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好农村千万农民饮用水后续管理的建议》和吴继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以公开出让方式,推动沿溪砂石料和村集体共管共享的建议》,我局经过大量前期调研、沟通,制定了《庆元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和《庆元县加强河道管理的若干规定》初稿,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已由县政府以庆政办发[2011]74号文件和庆政办发[2011]83号文件出台,为今后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和河道采砂等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强化结合,推动水利改革发展
我局坚持把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与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紧密结合,以此为契机,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掌握实况、解决实际困难。项进泉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好农村千万农民饮用水后续管理的建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在“十一五”期间,累计投入1.82亿元,完成282个村14.53万人口的饮水工程建设,改善了农村饮水用水环境,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但工程建后管理机构和日常维护的滞后,影响了部分工程效益的发挥。为切实解决这一困难,我局先后组织人员到景宁等地学习,借鉴兄弟县市管理模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庆元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落实各个部门、乡镇、村饮水工程日常管理责任,并积极向财政争取建后管护资金,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吴继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以公开出让方式,推动沿溪砂石料和村集体共管共享的建议》,在
今年我们在办理代表建议方面虽然做了许多工作,但与人大代表的要求和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如继往地继续完善与创新办理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推进我县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计划于7月底前召开建议代表座谈会,邀请相关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对办理情况进行说明,征求代表意见,确保我局代表建议满意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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